根河市教育体育局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办事指南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
服务对象:符合法定条件的法人或公民
责任部门: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幼特教办公室
设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内教办发[2016]33号)
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1(1份):申办报告
申请材料2(1份):可行性论证报告
申请材料3(1份):资金证明报告
申请材料4(1份):园舍、场地、消防安全报告
办理流程:
1.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卫生、消防等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全、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2.审批同意举办民办幼儿园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不达标者不予颁发办学许可证,需整改后重新申请。
申请条件:
1.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必备的运转资金,一类幼儿园不低于50万元,二类幼儿园不低于30万元。
2.申办规模:一类幼儿园6-15个班,二类幼儿园3-5个班。
3.有与其教育规模相适应,保证其正常保育、教育活动所需的园舍、场地以及设施设备。
4.幼儿园各类工作者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忠于职守;使用普通话。
5.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园舍、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确保幼儿、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收费情况:无收费
联系电话:3931347
办理时限:90天
办理地点:根河市中央路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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