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教育体育局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办事指南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办事指南
事项分类: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服务对象:民办学校
责任部门:根河市教体局各管理权限部门(幼教、普教、成职教)
设定依据:
1.《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80号)第41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2.《广告法》(国家主席令第34号)第34第三十四条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3.《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办理材料:
招生简章(原件)、拟发布广告内容(原件)、民办高中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本事项无相关条件限制。
收费情况:无收费
联系电话:0470—3931347 0470-3931346 0470-3931349
办理时限:
民办学校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到负责学校审批或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当年度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工作。民办学校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提前1个月办理备案手续。
工作时间:
夏季(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备注:按市政府统一要求执行。
办理地点:根河市中央路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表格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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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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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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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及电话 |
| 招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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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证号 | 教民 | |||||||
广告备案号 | 内教民备 20 ( )号 | |||||||
广告形式 | ○电视 ○广播 ○报纸 ○杂志 ○网络 | |||||||
有效期 |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 |||||||
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可附件)
学校公章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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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备案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招生地区备案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经办人 签 名 |
| 机关办理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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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机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