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关于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通知
根党办发〔2016〕12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呼伦贝尔市、旗市区、苏木乡镇党委将自下而上进行换届。为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严明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内组发〔2016〕2号)精神和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强化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通知》(呼党办发〔2016〕6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全面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1.压实工作责任。要压实“五个”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书记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市委将统一制定责任状和承诺书,市委书记将与乡镇党委书记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三是严格落实纪检机关监督责任。要严明纪律,切实架起换届工作纪律的“高压线”;要严格监督,保证换届工作纪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要严厉惩处,狠刹换届工作中的歪风邪气。四是严格落实组织部门直接责任。市委组织部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将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是严格落实各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担重任,做到齐抓共管,形成正风肃纪的工作合力。
2.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将派出换届工作指导督查组,指导督查各乡镇换届选举、换届纪律等项工作。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抓紧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机构,把有关要求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换届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党委要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
3.加强信息沟通。换届期间,纪检委、组织部、换届指导督查组要建立严肃换届纪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交流有关信息。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建立换届风气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披露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不良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向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报送相关信息,重点报告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情况、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重大问题要随时报送。
二、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要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和党代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
1.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制定换届宣传工作方案,通过主流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党建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九个严禁”纪律要求,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监督,营造浓厚的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舆论氛围。加强纪律和规矩教育,通过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校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各级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采取编印学习资料、印发“口袋书”、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及时将换届纪律规定传达给广大党员干部,要求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2.抓好思想引领。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要与根河市市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让“进”者奋发有为、“退”者心情愉快、“留”者意志不衰、“转”者珍惜机会。换届过程中出现重要、紧急情况随时进行谈话。
3.强化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作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在换届期间的自律意识,远离法纪所禁止,远离法纪红线。要层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观看专题教育片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九个严禁”纪律的案例,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及时以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
四、从严查处,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都要及时受理。对查实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坚决惩处,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注重运用 “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对涉及换届纪律的信访举报问题实行专人管理,专人督办,做到有报必查、一件不漏。换届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受理渠道畅通。换届期间,凡出现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应及时向换届指导督查组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理。
2.严守组织纪律。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把“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干部工作程序,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用人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代表选举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行为,决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反映的违纪问题线索迅速处置,及时调查核实,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特别是对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违规用人、泄露秘密、干扰换届等行为,要按照“九个严禁”的要求严肃查处。
3.严格责任追究。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明确办结时限,组织力量重点查办;对反映问题线索不具体的,及时进行谈话诫勉;对上级机关的立项督查件,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避免核查不及时影响干部使用。对抓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及时督促提醒,视情节约谈乡镇党委书记或相关责任人,必要时进行函询、诫勉。要严格执行查核工作责任制,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对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追究调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因履职尽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中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强化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1.加强上级指导督查。市委对5个乡镇派出换届工作指导督查组,指导督查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所联系的乡镇党委开展工作,指导和督查所联系地区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换届政策和规定要求,监督换届纪律的执行情况,对重点环节开展现场监督和指导,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2.落实全程纪实监督。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呼伦贝尔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细则》,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中组部监督局建立了“全国换届风气监督电子导引图”,全面直观地标注各省、市、县换届工作重点节点、时间进度等情况,以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有关责任人员的联系方式,换届期间,将随机询查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情况,必要时还会进行实地了解和调查印证。换届风气监督有关责任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相关情况,做到真知、熟知、详知,确保随机抽查效果。要形成规范的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档案,从头至尾全面详实的反映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对每个环节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3.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呼伦贝尔市委要对我市在换届期间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我市指导督查组也将对各地执行换届纪律、换届政策等情况进行严格督查。
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 |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