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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阿龙山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

通过前一阶段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各单位、各企业积极响应,全面排查,我镇安全生产隐患得到了较好的治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应清楚认识到我镇安全生产还存在一定不足,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吸取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下去。

进入冬季以来,我镇供热、供电等方面隐患进一步突出,道路交通、城镇消防压力增大,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供热管道,棚户区电线老化等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我镇居民平安度过冬季供热期。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继续下去,特制订《阿龙山镇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请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附:阿龙山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日    


阿龙山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制定隐患排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全镇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的制度化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时间

本次大检查覆盖全镇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电力、职业危害、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特别要加强对供热管线、供电线路等环节的安全检查。

本次隐患排查自2013年12月3日开始,至2014年2月28日完成排查、整改任务。

三、排查内容

(一)企业自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承诺情况;

2、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职工培训、班组建设、安全投入情况;

4、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情况;

6、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

(二)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经营建设、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闭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演练不及时,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监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方法步骤

安全隐患排查要和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各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全面排查检查,镇安委办督查核查”的方式展开。督查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综合考核等方法,进行有重点的全面督查。各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排查必须达到100%,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对排查检查不认真、走过场,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具体分工为:

1、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镇安委办、土地工作站负责牵头组织。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3、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派出所、交巡中队牵头组织。

4、民爆物品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经济发展办、派出所牵头组织。

5、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

6、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热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市政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

7、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文教卫生助理负责牵头组织。

8、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由经济发展办负责牵头组织。

9、居民供电线路由安委办、派出所负责组织。

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要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要立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提高对事故苗头的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及时把发生在其他地区、其他领域的事故教训与自己类比检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带队督查,党政同责,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要精心组织部署隐患排查工作,明确排查责任,落实排查要求,把握排查进度、加强排查督导。

三要强化要求措施。隐患大排查由镇安委办统一部署,采取单位自查、部门辖区检查、镇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细化排查方案,对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大检查成果。迅速行动、认真实施,确保排查、督查不“走过场”,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开展排查和联合执法查处行动。真正查出问题、查出隐患、查出薄弱环节,不留死角,进而确保隐患排查取得实效。

四要加大问责力度。要明确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台帐,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方案资金和措施,并加强督导;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因自查、检查敷衍失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五要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秦余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秦建国(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成  员:陈全宏(镇派出所所长)

        郑  伟(镇交巡中队队长)

        李清江(镇广电中心主任)

        包宏宇(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安委办主任)

        叶挺艳(镇土地工作站站长)

        张志宇(镇市政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晓峰(镇农牧水利干事)

        仲春雨(镇文教卫生助理)

阿龙山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包宏宇,电话:535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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