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教体局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通报
关于市教体局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通报
2019年4月,自治区第四巡视组巡视根河期间发现根河市教体局存在“2013年电业局学校资产148.64万元并入市一中未入账”和“2015年全市13所学校补充教训仪器未入账”的问题。该问题被自治区第四巡视组指出后,根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教体局牵头立即整改。但是,教体局在上述问题整改过程中行动迟缓、整改不力、处置失当,在自治区巡视组督导根河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进度时,再度指出该问题在处置上未达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河市纪委监委介入该问题整改后,将该问题在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点名批评,仍未得到市教体局的足够重视,在拟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时,不请示、不汇报,不讲纪律、不按程序仓促拟定追责方案,给上述问题处置带来不良影响。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根河市教体局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市教体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重新处理。
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在该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中负有相关责任的市教体局副局长张建军谈话提醒;对不遵守相关财经制度、不正确履职的市教体局计财股负责人孟庆山谈话提醒;对13所学校相关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计26人进行通报批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四官”、“四为”问题,相继出台了一批配套的制度与措施,通报曝光了大批典型案例。从以上通报的案例不难看出,我市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依然思想麻木,对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中刻意回避矛盾,遇到困难绕路而行;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视行业管理、业务管理法规制度为无物,甚至公然挑衅党纪规范权威,虽未酿成大错,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值得我们警醒。
各地区、各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行业及业务监督管理,特别是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纪法规和国家各项行业和业务管理规章制度,担当尽责、主动作为,不断提高依纪依规依程序办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