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三务”公开问题的通报
关于一起“三务”公开问题的通报
2019年7月下旬,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对我市基层单位“三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暗访过程中发现我市得耳布尔镇存在“三务”公开推进不迅速,镇本级以及各社区没有专门公开栏微信群等公开方式,没有“三务”公开备案材料;截止到7月底检查时,镇政府电子屏所有材料只更新到4月,且公开内容少等问题。同时发现好里堡办事处友谊社区存在未设立“三务”公开栏以及微信群等公开方式,公开不到位,内容少,资料不全等问题。2019年11月7日,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以《交办函》的方式将以上问题交根河市纪委监委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鉴于以上问题对我市“三务”公开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以上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得耳布尔镇党委书记赵鹏,好里堡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凤武,得耳布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洪彪,好里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跃喜谈话提醒;对以上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的得耳布尔镇党委副书记刘秀萍、得耳布尔镇副镇长曲福胜,原好里堡办事处副主任常忠诚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原得耳布尔镇纪委书记滕飞谈话提醒。
“三务”公开工作对于发展民主,加强党内外监督,充分调动全党乃至全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四个组合拳”中的重要一拳,根河市纪委监委历来高度重视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于此项工作依然不够重视,思想麻木、行动迟缓,特别是一些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三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于市委印发的文件、所做的工作部署不贯彻、不执行;对于基层纪工委所提工作建议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造成我市“三务”公开工作被动局面。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三务”公开主体责任,把“三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补充完善公开内容,建立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提出公开要求。要坚持依纪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操作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尤其要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要项目和资金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同时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三务”公开全过程,逐步健全和完善重大事务公开制度、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及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三务”在阳光下运行。市纪委监委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对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该立案的立案、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坚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用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