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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根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根环审〔2019〕30号

 

根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根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于根河市兴安路东侧尽头路北、驯鹿展演中心南侧新征用地范围内建设,占地面积6344m2,建筑面积4000m2(含公共走廊),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实现年门诊客流量29134人次/年、常设病床床位数10张的服务能力。项目劳动定员60人,年操作251天,每天工作6h,不设置职工宿舍及食堂。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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