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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满归河西林场至富克山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根环审〔2019〕29号

 

根河市林区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满归河西林场至富克山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建设项目概况

路线起点位于根河至满归公路(K23+400),在K2+137.780处设置敖鲁古雅河大桥,在K12+083.200处设置小桥(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在K15+859处设置小桥(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路线总体呈东南向西北走向,路线末点接黑龙江省古莲农场公路。路线全长约19.202公里。本项目在K15+970处设置停车区,停车区占地5亩。本项目总投资:5540.98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2.627817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10.33%。本次《报告书》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书》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报告书》生态专篇中对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各项保护措施,确保阿鲁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不要遭受破坏,

3、加强生态环境监理工作,做好生态环境监理报告。

三、工程竣工后,你办必须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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