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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阿龙山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单位、各居委会,相关部门:

现将《阿龙山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阿龙山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附件2:《阿龙山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抄送: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阿龙山镇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坚持以人为本,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应急处置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灾情的发生发展,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

3.科学决策,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科学决策,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气象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落实

镇政府负责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 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建议,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及时传达镇政府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级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镇政府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居委、职能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镇政府办公室为全镇气象灾害处置的应急牵头部门,各居委会、派出所及各办公室、中心为应急协管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害处置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组织应迅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镇政府、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镇政府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帮助事发地村、社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镇政府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迅速调集公安和工程技术人员,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3.向事发地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等支援。

4.协助事发地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

5.指导居委加强现场治安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6.按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信息。

7.指导协助居委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基本生活。

四、灾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理

发生气象灾情的居委应组织做好救灾、灾区生活供给、 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镇政府、指挥机构根据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全力指导协助村、社区组织。

1.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调查评估。

协助气象部门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五、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冰冻、霜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沙尘暴、灰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灾害。

(二)镇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2

阿龙山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兴辉        镇政府副镇长

组  员:陈全宏        派出所所长

        郑  伟        交巡中队队长

        李胜禄        供电所所长

        徐春玲        中心卫生院院长

        孙洪义        卫生监督站站长

        李清江        广电中心主任

        李  峰        联通分局局长

        马建辉        兽医站站长

        包宏宇        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经济办主任

        张连霞        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宋  蕾        镇政府财经办主任

        李海军        镇政府民政助理

        张志宇        城建办公室主任

        叶挺艳        土地工作站站长

        李晓峰        镇政府农牧水利干事

        于丽萍        镇东居委会主任

        张凤杰        镇西居委会主任

        刘秀娟        镇北居委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包宏宇        工作人员:李晓峰

联系电话:535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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