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砥砺前行
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标准将全面从严治党
向纵深推进
——在中共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0日)
于仁忠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呼伦贝尔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根河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根河市纪委在根河市委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的领导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序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巩固。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学懂、弄通、做实,政治能力有新提升
多样化学习,在学懂上下功夫。市纪委将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抓实抓细。确定11、12月为党的十九大和新党章专题学习月,明确了领导带头率先学、支部例会集中学、计划周密系统学、考试竞赛检验学、交流座谈深化学、结合工作实践学等压茬推进的学习方法。
多角度宣讲,在弄通上寻突破。针对不同领域、不同人群的关注热点问题,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采取例会学习带头讲、深入基层帮扶讲、工作领域结合讲等形式,努力把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带到基层、融入工作、指引改革,使干部群众真正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多轮次竞赛,在做实上见成效。开展了乡镇街道纪(工)委、委局机关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基层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多轮次、全覆盖的知识竞赛大比武,进一步掀起了学习十九大的热潮。
(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强化职责定位,管党治党赢得新作为
压紧主体,紧逼责任落实。协助市委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完善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组织召开了全市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汇报会。深入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考察调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走访查看了部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较好的部门,以点带面,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压实监督,规范责任落实。依据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报告,将全年任务分解成9个方面49类121项子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文明办案责任制,规范谈话程序。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对20个“零立案”地区、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借助案件查询平台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平台,对信访举报、各类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完善快查快办工作机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纪律审查周期近一半。
(三)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纪审查不松劲,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呈现新局面
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约谈作用效果显著。按照自治区纪委《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的意见》要求,市委书记带头,市四大班子领导全部参与,针对已查处的22个违纪问题及37名相关人员开展了约谈提醒,使被谈话人员得到警示,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四种形态”准确运用,惩治腐败加力加压。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17年,共进行诫勉谈话13人(次),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05人(次)。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共受理信访举报66件(次),同比下降10.8%;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12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9件(次),同比增长108.1%;初核84件,同比增长147%;谈话函询14件(次);立案29件,同比增长262.5%;结案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同比增长53%,其中党政纪轻处分17人;党政纪重处分9人。接到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第四批交办件1件,复查后,给予违纪人员党纪处分。
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并肩联手作用凸显。集中开展了公、检、法涉法案件线索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工作,对16件案件线索进行清理。组织召开了根河市2017年上半年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每季度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2017年,共接收司法机关移送涉法案件线索23件,已办结15件。
(四)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规、突袭双管齐下,整治“四风”获得新抓手
抓牢常规,力度不减。市纪委采取“片区互检、党风抽查”的方式,对改头换面、披着“隐形衣”的“四风”问题重点整治,从严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金、公务用车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耳目”与“触角”,2017年监督员提供线索9起,奖励6人,特邀监督员作用不断显现。
抓好突袭,持续加压。在注重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紧盯重要节点,开展不定时间、不定人员、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形成持续强大震慑。以突袭方式与额尔古纳市纪委互检互查,取得了较好成效。2017年共下发通报22期,对15个系统的23人给予通报曝光。
(五)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敢于深挖细查,铲除腐败取得新成效
清理排查了2013年以来的916个项目,涉及资金共计35.63亿元,查处的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全部办结,给予7人党政纪处分,其中轻处分组织处理3人、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4人,问责4人,追缴资金8.2万元,清退资金1.4万元。
(六)坚持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面从严治党拓展新领域
巡察机构顺利组建,相关制度机制已初步形成。开展了9个地区、单位的巡察,针对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3类11项共性问题,在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上进行了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巡察“利剑”作用已初步彰显。
(七)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反腐败力量再增强,纪检监察事业开启新征程
人员转隶融合、线索设备移交等工作顺利推进,监察委员会顺利产生并运转工作。特别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的鼎力支持下,在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克服和战胜了诸多困难。2月3日,纪委、监委、巡察近百号人搬入了新的办公场所,实现了党中央要求的统一集中办公,结束了长期以来多处办公不便的局面。在此,我代表全市纪检监察巡察系统的全体人员表示诚挚感谢!
(八)增进不想腐的自觉,汇聚八方力量,营造廉荣贪耻的大势,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有新突破
多点宣传,廉政文化得到广泛传播。发表各类动态信息260余条,其中通报14期,曝光典型案例8例。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开通行风评议社会投票平台,关注度达5600人,评论400余条,社会舆论监督力量进一步强化。组织了“庆七一·颂清风扬正气”廉洁根河书画摄影展;面向全社会征集“廉洁根河”形象标识;评选了9个根河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了“颂根河、贺新春、倡廉洁”春联进万家活动,党员干部及广大群众对廉政文化的认知进一步增强。
以案示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更加牢固。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2013年以来根河市纪委查处的10几起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编印了《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剖析》手册。组织教体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案庭审现场观摩活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举办反腐倡廉巡讲暨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不想腐”的政治氛围更加浓厚。
(九)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苦练内功,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思想理论建设扎实开展。以每周四支部例会学习为依托,开展人人上台讲课和“9+X”知识测试等学习内容。一年来,共进行学习46次,党员干部讲党课49人次,传达文件120余个,完成了7轮350道题目的测试。每月明确党小组会议研讨议题,以座谈讨论方式,要求每一名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深刻剖析自身问题,使红脸出汗成为纪检干部相互批评、相互帮助、相互促进提高的常态。
队伍建设年活动成果丰硕。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知识竞赛,笔试18轮次、现场竞赛22轮次,先后有214名自愿人员、241名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参与比赛。在呼伦贝尔市知识竞赛中,根河市纪委代表队荣获团体三等奖。持续6个多月开展了不同层面覆盖全员的3轮次“三项技能”现场模拟对抗赛,全体纪检监察巡察干部谈话、制作笔录、调查取证“三项技能”进一步提升。
兼职纪检队伍建设得到大发展。在全市11个党总支、190个支部配备了纪检委员、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共计235人,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专一全覆盖的纪检监督网越织越密。以月报表制度对基层纪检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开通“手机直通平台”,随机与基层纪检人员联系考问履职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逐一解答。相继在市区、满归镇、得耳布尔镇、森工公司举办了4期共232名纪检工作人员培训班。试行地林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课题、共用平台、共享成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新融合的队伍纪法业务互补问题亟待解决。二是个别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四风”问题“十种表现”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抓的不紧,纪检委员、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薄弱;部分派驻纪检组弱监督、轻执纪、不问责、零办案现象未能完全消除,个别纪(工)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参与其他业务工作;部分监督执纪人员对“四种形态”把握不准、运用不力、效果欠佳,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纪检干部队伍中,“能人不够多、新人不懂行、老人不适应、管理意识弱”等问题未能根治。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呼伦贝尔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努力把握十九大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和觉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任何工作都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确保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以政治纪律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把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摆在监督执纪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等问题。要紧扣组织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肃查处“七个有之”腐败问题。要紧扣廉洁纪律,在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的同时,坚决消除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污染源”,对查实的匿名诬告者从重严惩,让其付出惨痛代价。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要紧扣群众纪律,严肃纠正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等行为,严肃查处在精准帮扶、政策支持、社会保障等工作中,弄虚造假、优亲厚友、欺上瞒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紧扣工作纪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形式;对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坚决查处。要紧扣生活纪律,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巩固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成果;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两面派。强化对领导干部“身边人”的约束和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持高标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要进一步推动纪委监委干部融合与磨合,实现“物理融合”产生“化学反应”,转隶干部要强化党规党纪学习,纪检干部要着重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全体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探索有林区特色的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相分离的有效途径,严格内控机制。《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后,要立即学习研究,在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全要素运用12种调查措施等关键环节,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提高反腐败工作水平。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查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加快留置场所建设,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要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纪委“四个一”和政法机关“1+4”制度体系,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持之以恒纠正不正之风,坚持在抓长、抓细、抓实上下功夫
要把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以高压态势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要创新方式方法,采取职能部门参加,上下联动、多管齐下、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媒体跟进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形成习惯,真正实现移风易俗。要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密切关注新动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重点对公务接待、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查找漏洞,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必须突破查处“四风”“零立案”的问题。
(五)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巡察工作政治定位
要坚持巡察政治属性,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要突出压力传导,唤醒基层党组织党的意识和责任,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出来,破解管党治党力度逐级递减的问题。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过。要严格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互查和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按计划,全年要巡察16个左右单位。
(六)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生态环保、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要不断深化第一种形态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约谈工作,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要坚持分类处置标准和程序,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要完善谈话函询机制,实施谈话函询采信告知制度,对已谈话函询了结的问题线索实行“回头看”,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严肃处理,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要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对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固化作用。强化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群等新媒体作用,加强涉腐舆情的分析、研判和处置的上下联动机制。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探索预防职务犯罪与宣传工作的有效衔接。对查结的典型案件编写手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将忏悔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培育良好家风,发挥乡规民约作用,会同宣传、文化、社会团体共同推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评选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营造向善向上的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七)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按照中央“三大攻坚战”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脱贫帮扶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五个领域”,严查不作为、乱作为,深查假作为、慢作为。要将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抓到底,重点查处在帮扶低收入群体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从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入手,消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制度诱因,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筛查督办力度,继续抓好专项整治。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务、政务、社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三务”公开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基层“三务”公开机制和平台,对公开信息实时监控,形成全方位、无死角动态监督体系。要严查干部提拔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边腐边升”,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八)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以追责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
持续推进“两个责任”压力传导,深入贯彻市委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重点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生监督、污染防治等领域防控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使问责成为常态,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政治氛围。
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的领导,督促指导下级纪委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强化派驻机构管理,健全派驻机构向派出机关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完善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制度,综合调配使用执纪审查力量,提升派驻监督能力。对派驻机构“零立案、零办案”的将严肃问责。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班子建设,配强干部队伍
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建立健全纪检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严格人选推荐程序,真正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检监察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搞好班子团结,激发班子活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要整装重编,科学定岗定责,做好内部监督管理流程再造。要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定,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层层落实“一岗双责”,解决履职不力问题。
要进一步强化全市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执行周四例行沟通联系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激活监督网络的“神经末梢”,真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二)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能力素质
按照自治区纪委“大数据应用年”活动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建设大数据应用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党风监督、信访举报、纪检干部队伍管理和机关政务事务等大数据应用系统。每季度举办一期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性、应用性培训,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和大数据知识的应用培训,以高素质专业化为标准,建设一支善用纪律、善用法律、善用科技的党内“纪律部队”。
(三)完善制约机制,严格内部监督
严格执行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再造流程。完善纪委监委领导分工制度,实现班子成员分管业务工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改进干部管理方式,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强化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执行自治区纪委监委“八条禁令”及市纪委监委“六条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履职到位、作风优良、自身干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建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发展
要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努力形成市纪委监委班子统一领导,机关党总支统筹协调,各党支部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齐抓共管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障。
名 词 解 释
1、“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命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2、12项调查措施: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是监察委员会履行职权可以采取的12项调查措施。
3、自治区纪委监委“4个一”制度:《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方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常用文书》。
4、政法机关“1+4”制度体系:全区政法机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政法委牵头制定四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10项制度。
5、“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6、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八条禁令”:(1)严禁发表、散布、传播不当政治言论和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论;(2)严禁打听、过问、干预案情,以案谋私、办人情案;(3)严禁违规与被调查对象及相关人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4)严禁扣押群众来信来访件,对干部群众检举揭发的问题或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6)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和工作日饮酒或非工作日酗酒;(7)严禁违规操办和参与婚丧嫁娶事宜;(8)严禁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7、“三务”:党务、政务、社务(社区需要公开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