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各基层党(工)委推荐根河市级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
1.准备工作。各基层党(工)委自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组长一般由党(工)委副书记或委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党(工)委党务工作者或抽调所辖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担任。各基层党(工)委要结合所辖党组织上报的推荐对象,按照所分配推荐名额的1:2比例,召开党(工)委会议确定考察对象。(如敖乡党委所分配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为1人,则需确定考察对象为2人。先进基层党组织考察对象可由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
2.开展考察。待考察对象确定后,考察组要合理制定时间,对各考察对象进行逐一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张贴考察公示,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需由考察组成员现场发放《民主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基层党支部应到会的全体党员。※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本人不参加民主测评。在民主测评结束后,开展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可适当减少谈话党员数量,但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两代一委”和群众代表各2人)。在个别谈话结束后,应与考察对象进行集体面谈。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从政治表现、遵规守纪、道德品行、发挥作用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拟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从政治表现、履行党建职责、党务工作水平、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
3.开展核查。考察组要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此项工作可请管档部门协助审核。审核结束后,要将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报送至市委组织部组织室。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室统一汇总考察对象基础信息,向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巡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生态环境等部门征求意见。(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提供信息为姓名、性别、年龄、入党时间、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及职务、所在党组织名称等;拟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提供信息为党组织名称、党组织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上一级党组织名称等)。
4.上报材料。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市委组织部组织室会将征求意见结果反馈至各基层党(工)委。各基层党(工)委考察组应结合考察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并提交党(工)委,由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无不良反映后,将推荐对象相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室。※各党(工)委要高质量把关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表格,如材料不能体现先进性、事迹不够突出和表格填写格式不正确的,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注:此前推荐呼伦贝尔市级表彰对象,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吴昌山(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侯文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赵炜(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刘秀萍(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荆立娜(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根河市财政局党支部、根河市阿龙山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因呼伦贝尔市未确定最终表彰对象,以上推荐对象暂不纳入各党(工)委推荐名额。
王秀玲(根河市第一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沃琦(森工街道党工委组宣干事)、夏玉杰(河东街道党工委书记)、王银珍(河西街道幸福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爽(根河市敖乡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陈屿(根河市教体党工委委员、党办主任)、根河市好里堡街道友谊社区党支部、根河市森工街道红旗社区党支部,以上对象已经我部考察,各党(工)委可直接纳入此次推荐对象,不需再次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