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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阿龙山镇政府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31日 点击数: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领导、监督本级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工作。

4、领导本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5、负责党代会、人代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协调组织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协助市民人民武装部工作。

6、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林区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本级单位、人大关于政府工作的决策。

2、加强对林区经济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推进林区结构调整,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引领林区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促进林区经济健康发展。

3、保护国有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为城镇居民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服务和科技服务,开展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规定,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居委会和城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6、改善和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服务环境、生活环境。

7、协调与上级各业务部门的关系,推进本行政区域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8、办理上级政府、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根河市阿龙山镇人民政府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阿龙山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为二个综合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我单位无下设独立核算机构。

2018年度,核定阿龙山镇政府行政编制2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0人(正科3人,副科7人),核定工勤编制为1人,事业编11人。小教大专2人没有编制,市政8人没编制。实有人数47人,退休26人。经费均实行财政全额管理。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情况:年初将城建局下派8名市政人员工资移至我单位发放,但编制未移至我单位;新增退休1人,退休死亡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根河市阿龙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有:

(1)经济实力稳步提升,产业培育步伐加快,发展条件明显改善;

(2)积极落实乡镇社会保障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稳步进行,文明建设工作常抓不懈,防火防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3)继续深入开展林区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 ,改善了镇容镇貌,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预算安排收入49883300.00元,其中个人经费:3455518.00元,公用经费431197,专项经费45000.00元。财政拨款收入占部门总收入的100%,同比上年度增长3931700.00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资,信访工作的开展、防火工作、人大及政府换届工作开展而增加的办公经费,党组织为民服务、社区建设以及文化站建设等项目的开展。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从收入结构看,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6973884.00元,与2016年6838060.00元增加135824.00元,同比增长1.9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513008.37元,增长了10.54%。增加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017年总支出4983300.00元,比本年决算数支出7476333.81元,增长5.01%。其中,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信访工作的开展、防火工作、人大及政府换届工作开展而增加的办公经费,党组织为民服务、社区建设以及文化站建设等项目的开展。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与预算差异情况表:

预算数部门决算差异额
4983300.007476333.812493033.81

我单位2017年度预决算差异较大的原因为人员增资,信访工作的开展、防火工作、人大及政府换届工作开展而增加的办公经费,党组织为民服务、社区建设以及文化站建设等项目的开展。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我单位2017年度总收入为6973884.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我单位2017年度总支出为7476333.81元,其中基本支出6450071.78元,项目支出1026262.03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86.28%,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13.7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227103.50元,占总支出的43.17%;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530164.64元,占总支出的20.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2219065.67元,占总支出的28.48%。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1778.4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243.8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6534.50元。相比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66686.49元,减幅2.9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同期71954.49元增加了13289.40元,同比减少了18.47%;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同期94732.00元减少18197.50元,同比减少了19.21%。本年度公务接待共接到268批次,1524人次。本年度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范公务接待标准。

(2)培训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为720.00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我单位2017年结转党组织服务专项结转261825.00元,上级文化建设资金结转45000.00元,经费结转16323.15元,分别是利息结转9427.00元,6896.15元新考录人员公积金、养老金未上缴。将于2018年使用完毕。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资产合计为4311261.15元,固定资产3182379.60元,本年度相比上年度固定资产没有增加。流动资产1129601.55元比上年1384491.59元减少254890.04元,同比减少18.41%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2017年负债总额806453.40元,比上年568320.63元增加238132.77元,增加41.91%。原因是棚户区改造资金有11万应付未付资金、一事一议项目筹劳、筹资6万元。导致今年负债金额较与上年增加。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委镇政府正确领导下及市财政局的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财务制度精打细算,把有限资金用于各项事业发展当中,杜绝了铺张浪费的现象发生。

2. 工资、奖金能够做到给职工及时足额发放,全年准确计提并上缴工会经费、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支出得到合理安排。

3. 更好地完成年度财务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及时完整准确的进行各项财务资料的报送,准确无误的填报了年度决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秀杰   联系电话:0470-535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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