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市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汛指字〔2013〕4号
关于启动我市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7月27日至28日,我市出现持续降雨天气,市内24小时降雨量达118毫米,来势凶猛,引发严重洪涝灾害,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全市还将有较明显降雨过程,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按照《根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根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13年7月28日6:00启动全市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指令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防洪法规行使职责和权力,组织做好各项防洪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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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根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7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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