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预审
根河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窗口政务服务
事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1.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设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2.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68号令)
2.4《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3.实施主体
3.1根河市自然资源局
4.办件类型
4.1即办件
5.办理材料
5.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5.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5.3根河市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审查)与选址意见
5.4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或立项批复、备案证、己计列项目的相关规划文件或产业政策文件等)
5.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城市(镇)总体规划图及相关规划图件(面状工程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总平面布置图或备案后的总平面布置图;线性工程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的线路走向图)、项目功能分区用地统计表
5.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
5.7踏勘论证或节地评价相关材料(内国土资规[2016] 16号文规定情形)
5.8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5.9 同意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区文件等其他材料
5.10 根河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违法用地说明或现场查看记录表
5.11 不符合项目所在旗市城市(镇)总体规划需提交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并附论证意见
6.办理流程
6.1受理: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受理
6.2审核:根河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办主任对材料进行审核
6.3会签:根河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办召集相关科室会签
6.4签发:主管领导签发
6.5办结:空间管制办工作人员办结
7.特别程序
无
8.中介服务
无
9.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10.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11.咨询电话
0470-5235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