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妇女联合会机关职能职责及人员分工
一、 市妇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关于妇女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研究制定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发展及家庭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妇女代表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妇女代表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三)负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受理来信来访及法律咨询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并提供帮助。关注并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和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四)负责女性人才相关工作。组织动员引领妇女参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活动,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干部管理部门推荐妇女干部。
(五)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家庭文明创建各项活动,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六)加强同各族各界妇女的团结和联谊工作。协调、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的理论研究及交流活动。
(七)指导乡镇办事处妇联开展相关工作。
(八)完成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市妇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组织宣传和发展联络部
负责指导、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妇联干部的管理、培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培养、推荐、选拔女干部。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联系协调工作。指导创新妇联网络和新媒体工作,引导网络舆论。负责妇女的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和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工作等。
组织动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全市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创业,引导社区妇女依靠科技致富。组织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相关活动。组织好 “巾帼文明岗”申报命名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二) 办公室(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内部督查、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人事、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调研工作。
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妇女诉求,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来信、来访案件,对严重损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参与普法工作,参与有关法律的执法检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检查和督促基层妇联的信访、维权工作。
指导、组织家庭文明和家庭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拟定实施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妇联系统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工作,实施妇联系统儿童公益项目。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设根河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根河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成员分工
(一)市妇联主席主持市妇联全面工作,主抓办公室(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市妇联副主席协助妇联主席工作,分管组织宣传和发展联络部。
(三)市妇联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及党风廉政相关工作。
(四)市妇联组宣部长负责组宣部和发展部具体工作及党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