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工作职责及成员分工
一、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及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和实施,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基层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7、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及市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河市妇联内设四个部室,规格均为股级。
(一)组织宣传部
承担基层妇联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妇女组织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负责为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妇女代表大会推荐代表;指导、督促基层妇代会并完善妇代会的建立建制工作。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弘扬“四自”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妇女先进典型的评选和宣传表彰工作,推动“五好文明家庭”与家庭文化建设活动。
(二)妇女发展部
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切实抓好城乡妇女“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组织好两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巾帼文明岗”申报命名工作,开展下岗失业和无业妇女就业技能和实用科技培训,帮助妇女拓宽就业和增收渠道。积极开展社区妇女工作的宣传和建设,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
(三) 办公室(权益部、儿童部)
负责机关后勤工作,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抓好政务,管理好事务,搞好协调服务。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立卷、归档工作;承担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文件及文稿的起草;承办督查、简报、统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来信、来访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好“平安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全市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宣传实施工作,推动有关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促进男女平等;指导、检查和督促基层妇联的信访、维权工作。
负责抓好家庭教育,督促、检查、指导家长学校工作,注重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和推广,积极参与儿童事业的社会协调。实施“春蕾计划”,抓好“六一”活动。加强妇联系统友好儿童家园的管理,做好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
(四)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调和推动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委员会决策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依据;指导各乡镇、市直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编发各类文件及文件收集与归档,并完成市妇儿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分工
(一)市妇联主席主持市妇联全面工作,主抓市妇联办公室、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市妇联副主席协助妇联主席工作,分管组宣部、发展部工作。
(三)市妇联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及党风廉政相关工作。
(四)市妇联组宣部长负责组宣部和发展部具体工作及党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