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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额拨款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党的政策、方针,组织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并实施监督

2、管理街道办经济,组织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3、负责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自治权益,并帮助解决困难。

4、负责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公德,法制教育,警民共建,普及公民文化教育,组织好群众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

5、负责辖区区内城市管理和监察工作。

6、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城市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

8、依法完成兵役登记、征兵工作任务。

9、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门预算包括: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一)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河西办事处无下设独立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5人,事业编制数11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实有人员14人,事业编实有人员10人。共有退休人员19人。长期聘用社区工作人员8名。

(二)根河市河西办事处下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河西办事处无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2

3

4

5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90.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8.87万元,增长14.30%,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是上年结转专项资金资金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三是缴费基数提高导致职工社保增加。

支出预算390.71万元,2018年预算增加48.87万元,增长14.30%,增加主要是由于一是上年结转专项资金资金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三是缴费基数提高导致职工社保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9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38万元,占比87.12 %;上年结转50.33万元,占比12.88%。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9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8万元,占比78.42%;项目支出84.33万元,占比21.58%。

主要用于河西办事处机构运转,其中:人员经费285.28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184.96万元、退休费8.06万元、职工养老保险费34.4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费15.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5万元、住房公积金22.11万元、居委会人员工资15.40万元;公用经费21.10万元,包括办公费1.18万元、水电费1.50万元、电话费1.00万元、取暖费14.29万元、三公经费1.95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

专项支出84.33万元包括社区钟点工工资3万元、增加公用经费1万元2019年上级专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支出30万元;上年结转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支出44.77万元,上年结转社区工作经费5.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90.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0.38万元,上年结转50.3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60.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7.37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184.96万元,比上年145.85万元增加39.11万元。原因:行政编制樊荣考录调增5.2万元,行政编彭根林退休调减8.37万元,杨军晋升职级调增0.78万元,2017年18人工资普调调增1.25万元,25人艰苦津贴调标7.54万元,24人52号文养老金职级待遇调资22.67万元2018年22人普调工资增加2.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人2018年调标(国办发[2018]112号)增加7.78万元。

居委会人员工资及社保20.55万元,比上年16.17万元增加4.38万元。原因:居委会人员增加基础工资3万元,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主任)岗位津贴增加0.6万元,1名有社工证社区主任增加工资0.12万元,更换社区人员,减少工龄工资0.07万元,社保基数增加导致社保增加0.73万元。

定额公用经费21.10万元,比上年24.54万元减少3.44万元,主要用于定额公用经费压缩。

、专项资金34万元,比上年6.68万元增加27.3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支出30万,本级专项减少2.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2.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增34.42万元,退休费由社保机构发放减少80.90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 15.18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6万元。主要用于缴费基数增长的职工医保费用。  

4、住房保障类 22.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缴费基数增长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51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08万元,下降0.4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5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08万元,下降0.4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54%,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08万元,下降0.45%。减少主要是由于提倡勤俭节约。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0万元,比上年减少3.44万元,下降14.02%。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18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0.9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4.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1.1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8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2018年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满足日常工作用车所需,较上年无变化。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2、2018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房屋建筑物面积96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60平方米,较上年无变化。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33.33%。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8.24%。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琦    联系电话:0470-522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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