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领导工作变动情况,现将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洪岩 呼伦贝尔市政协副主席、根河市委书记
副组长:胡兆民 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 靖 市委副书记
于仁忠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成 员:李 军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贾德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奎兴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彭殿明 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刘晓晶 市政府办主任、法制办主任、信访局局长、
人防办主任
刘伟光 市委办副主任、发改局局长
张占文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隋春勇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颜玉英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孟繁立 市人社局局长
王守柱 市审计局局长
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张占文同志兼任。
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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