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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阿龙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镇派出所、各相关部门:

现将《2016年阿龙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2016年阿龙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二0一六年三月八日    


2016年阿龙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打击‘两非’统计监测、考核评估”长效工作机制。以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镇计生办、居委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宣传教育为主,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落实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制度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我镇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了解并自觉遵守。加强对全镇诊所、药店的查处力度,努力提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成效。

(二)在全镇形成“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全面落实有利于女孩家庭的各项惠民政策,继续开展对部分特困女孩家庭的扶助慰问活动,组织开展“圆梦女孩志愿者行动”,在全社会加强男女平等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社会性别平等,促进婚育观念转变,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营造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使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8日—6月3日)

镇党委政府成立领导小组;镇计生办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明确任务;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利用宣传广播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5年6月8日—8月26日)

专项治理工作以居委会为单位,镇计生办、卫生院、公安等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所有从事B超诊断、计划生育手术业务的医疗保健单位以及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进行检查和登记。发动群众举报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为妊娠妇女进行选择性别人流或引产、为出生婴儿出具假死亡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对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务必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9月)

根河市人口计生委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镇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治理任务完成好的居委给予表彰,对治理不见成效的居委进行督促整改。

四、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的领导,经镇政府同意,成立阿龙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镇计生办

1、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并分析相关信息,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2、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终止妊娠手术、B超检查登记实名制、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等业务的管理工作,确保全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检查场所均实现制度上墙、并依法惩处《两非(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

3、做好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切实维护计划生育独女户的合法权益。

4、实行政策内怀孕终止妊娠报告审核制度,对已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确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在出具医院证明后,依法审批终止妊娠手术并出具相关证明。

5、查办群众举报案件,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并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对举报属实的严格按计划外查处,实行处罚制度。

(二)镇卫生院

1、加强对全镇医疗机构和从医人员的监督管理,清理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超范围行医行为。

2、在全镇医疗保健系统内定期开展禁止“两非”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组织全镇医疗保健机构和从医人员签订禁止“两非”承诺书。

3、做好医疗保健机构涉及终止妊娠手术、B超检查、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等业务的管理工作,加强B超设备的准入把关,确保全镇医疗保健机构B超检查场所均实现制度上墙、检查人员挂牌上岗,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

4、建立孕妇B超检查制度、孕产妇监测和随访制度、孕妇终止妊娠批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制度、婴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并对其进行考核。

(三)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利用广播、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宣传工作,制作和广播禁止“两非”的公益宣传。

(四)派出所

配合镇计生办、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依法严厉查处“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查处妨碍执行禁止“两非”公务的违法行为。

(五)工商所

对全镇范围内的药店、保健品店,严格检查,禁止出售终止妊娠的药品,一经发现,取消营业执照。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工作。

各居委要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推进各项措施有力开展,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层层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镇与居委会签订责任书,居委会要结合“村民自治”工作和“诚信计生”工作重点与计生对象签订以严禁怀孕期间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为主要内容的协议,同时制定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政策。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居委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出击,打击“两非”行为。切实加大案件线索发现和排查力度,对涉嫌对象要认真逆向追踪,一查到底,发现线索及时全面调查取证,抓好“两非”案件的外围突破。要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不明原因孕情消失、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法B超检查、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协作和通报联系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三)严格考核,加强监督。

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对各居委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重点考核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两非”案件查处、孕情随访等方面情况。既重视工作结果的检查,又要注重工作过程的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村要限期整改、重点督办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确保我镇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关于成立阿龙山镇开展综合治理性别比问题导小组的通知

各居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打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阿龙山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秦建国        阿龙山镇副镇长

副组长:徐春玲        阿龙山中心卫生院院长

        于万彬        阿龙山镇派出所

        吴凤钢        阿龙山镇计生办主任

成  员:陈振宁        阿龙山镇派出所

        沈云静        阿龙山卫生院服务室工作人员

        王  楠        阿龙山镇计生办工作人员

        包欢洁        阿龙山镇计生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吴凤钢,工作人员:包欢洁

电话:535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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