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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镇东光社区委员会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金河镇东光社区委员会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中共金河东光社区支部委员会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 案)

(201868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主持。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人选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无记名差额选举。

三、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按照“两推一选”要求,先由党员推荐、居民代表推荐确定初步人选、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镇党委审查通过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四、经镇党委同意,确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由3人组成,候选人为4名,差额1名,选举结果当场宣布。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弃权,可以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先在某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再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在某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不会填写选票的选举人,可以请候选人以外的选举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其意志,并要代为保密。

七、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碳素笔,书写符号要清楚。如选票书写标记不清,无法辩认的则作废;部分模糊不清的则部分作废。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过半数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九、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计票人和党员依次投票。

十、大会推选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通过,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2名,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委员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三、选举中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时,由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处理。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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