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镇东光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金河镇东光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金河镇东光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按照《金河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金河镇东光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依法依规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建立和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充实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基层组织,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促进城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支部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主动权,把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切实调动党员和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4.坚持统筹兼顾。换届选举先易后难、稳步推进,要先进行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后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合实际选举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
二、分阶段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1、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
2、推荐班子职数、资格条件、提名方式及选举方法。
推荐班子职数:
推荐党支部班子职数4 人,其中含差额一名
推荐社区居委会班子职数 6人,(其中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
)其中含差额一名
推荐候选人资格条件: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2)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社区管理能力;(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4)密切联系居民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社区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6)党支部班子候选人要依据党内选举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被判处过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规定不宜提名,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或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10)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提名方式:
支部班子候选人组织党员推荐并由镇党委审查合格后提名;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组织社区居民代表推荐并由镇党委审查合格后提名。
选举方法:
采取“两推一选”方式进行:
支部班子成员由支部全体党员投票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有全体居民投票产生。
2、选举产生社区党支部委员会
1)5月20日完成党员动员工作。
2)5月25日前组织党员完成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推荐工作。
3)5月30日之前配合镇党委完成候选人资格考察。
4)6月10日之前完成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
3、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
(1)5月20日,发布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告知本届居民委员会选举登记日。
(2)6月12日完成选民登记工作。
(3)6月15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完成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推荐工作。
(4)6月30日之前配合镇党委完成居委会候选人资格考察工作。
(5)7月5日公示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通过不登记为选民的名单。
(6)7月10日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
(7)7月30日之前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金河镇东光社区选举委员会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