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卫计系统党工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方案
根河市卫计系统党工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10月28日正式颁布,一经颁布就要立即执行,要认真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需要学习先行。只有深入学习了解《条例》,才能熟练的掌握运用。因此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打好基础。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此次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必将更加推动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市直机关各党支部必须把《条例》学习好,落实好。
二、集中学习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党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各党支部要结合“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题党日活动等,由党支部书记主导,分专题研读,原文集中学习,做到学以致用。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时限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张贴《条例》宣传图表时时学习。各基层党支部可以购置《条例》宣传图表,张贴在各支部党员活动室,时时提醒广大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牢记《条例》、执行《条例》。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时限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考核评价
1.述职考核。卫计系统党工委将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将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内容。
2.发挥表率作用。卫计系统党工委将督促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学习贯彻《条例》中发挥好表率作用。
3.组织参加测试。在集中学习后,卫计系统党工委根据各党支部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实际,采取随机抽测的方式,切实检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四、监督检查
1.督查监督。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学习不深入、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五、组织领导
1.卫计系统党工委将把力量沉淀到基层党支部中去,精准指导,从严推进,以“严”的标准贯彻始终。各党支部要根据不同群体党员队伍实际,制定相应学习方案,推动基层党支部的具体化、精准化和差异化学习进程。
2.各党支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组织力量抓好《条例》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学习培训任务不折不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