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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一、背景

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牧业现代化向纵深推进,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牧区、贴近农牧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牧服务骨干力量。供销合作社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同时必须看到,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牧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农牧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6】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46号)以及呼伦贝尔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呼党发【2016】18号)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办好供销合作社的相关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总社提出的“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体要求,强化供销合作社为“三农三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和市场化发展方向,强化供销合作社农牧业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社有企业实力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牧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推动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全面发展。

通过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构建起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全系统与农牧民联结更紧密、为民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成为我市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依托。

2018年-2019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努力完成“三个创新工程”任务,即完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工程、农牧业服务规模化创新工程、现代流通网络创新工程。基本实现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建设目标,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结、多方合作、协调运转的为“三农三牧”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新格局。到2020年末,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经营运转更加协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创新明显突破,为民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经济规模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指导思想引领,确定了改革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拓展供销合作社服务领域。主要从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搭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发展新型合作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五个方面明确任务。二是强化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主要从加快推进新型基层社建设、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三个方面明确任务。三是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主要从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密切联合社层级间联合合作关系、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三个方面明确任务。第三部分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明确具体的时间阶段2018年-2020年,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加强税收政策支持、加强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保障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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