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龙山地区2017年扑救大型火灾预案》的通知
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各居委会:
现将《阿龙山地区扑救大型火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阿龙山地区2017年扑救大型火灾预案》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城镇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阿龙山地区2017年扑救大型火灾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证我地区经济建设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我地区扑救大型火灾预案。
一、火场组织机构
总 指 挥:曹瑞芳(镇党委书记)
秦建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邵红波(林业局局长)
发生火灾后,总指挥负责火场的全面工作。
副总指挥:张兴辉(镇党委副书记)
宋 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包宏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许家忠(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高继承(林业局副局长)
陶志民(林业局副局长)
周春生(林业局副局长)
聂云川(林业局副局长)
李虎强(林业局副局长)
林英武(森林公安局代局长)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火场的具体工作。
现场指挥:于万彬(镇派出所所长)
白玉文(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门大鹏(镇派出所教导员)
张明山(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牛业林(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教导员)
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火场的扑救工作。
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在发生大型火灾时,我地区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调配均服从指挥部的指挥。
电话:5352770 7463119
二、责任落实
第一组:
组长:张兴辉 许家忠
成员:单宝华 马阿龙 贲静文
发生大型火灾时,负责上报火灾信息,接待上级工作组。
第二组:
组长:包宏宇 高继承
成员:张立忠 陈亮 李海军
发生大型火灾时,负责人员金额物资及车辆的疏散。
第三组:
组长:包宏宇 陶志民
成员:郭春军 裴青山 祝仰山 聂宪林
发生大型火灾时,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召集和其他车辆调配。
第四组:
组长:包宏宇 周春生
成员:李海军 车树生 焦建军
发生火灾时,负责后勤保障和物资调用。
第五组:
组长:张兴辉 聂云川
成员:杜敏 李峰 徐春玲 巩树海
发生大型火灾时,负责火场通讯联络和火场救护。
第六组:
组长:包宏宇 李虎强 于万彬
成员:门大鹏 程玉林 白玉文
发生大型火灾时,负责调动指挥专业消防队、森林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火灾查出、火场警卫。
第七组:
组长:于万彬 林英武
成员:李升禄 单宝华 门大鹏 刘德海 郭志华
发生大型火灾时,负责用推土机和装载机打防火隔离带和火场清理、切断电源。
三、火灾扑救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火警电话119,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消防中队在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四、指挥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场总指挥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线,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构建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
五、消防供水
为保障消防车辆的及时供水,我地区的5处加水点有:大林公司街里统建楼锅炉房、棚户新区锅炉房两处(负责人车树生)、消防中队一处加水点(负责人白玉文)、贮木场二处加水点(负责人祝仰山)。各加水点必须保障24小时有人值班。为防止停电,各加水点必须配备放电机,加水点出现问题不能供水时,必须马上通知公安局消防大队,防止由于不能及时供水而贻误战机。
综合服务处的污水车,在防火期内要保证司机24小时在岗,发生大型火灾时,随叫随到,出车供水。
六、工作要求
全地区各单位领导、职工群众在灭火战斗中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各单位按照预案做好准备工作,因不服从指挥或准备工作不当贻误战机造成重大火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扑火中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