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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具体内容

文章来源: 作者:刘爽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点击数: 字体:

(一)党员大会

1.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机关支部委员会议视当时情况决定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非党干部列席会议,到会党员需达到半数以上。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根河市委及敖乡党委的决议、指示;

(2)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补选支部委员会成员;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议

1.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支部委员参加会议,根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其他党员或非党干部列席会议,到会支部委员需达到半数以上。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研究起草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提交党员大会;

(3)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三)党小组会议

1.时间。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

(6)评选优秀党员;

(7)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党课安排

1.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等。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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