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
一、会前准备
(一)学习教育阶段。支部在接到党委关于民主评议工作的方案后,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评议主题、内容、要求及支部工作实际,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安排部署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相关工作。
(二)自我评价阶段。自评前,党员应认真、如实的写好个人总结材料,主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对自我评价格次进行认定。个人总结形成并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后,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
二、召开会议
(三)民主评议阶段。支部应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进行格次评定。会议一般为五项议程:
一是由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向大会做对照检查;
二是各位党员逐一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环节,每名党员都要进行个人自评,也要对其他党员提出评价建议和意见。
1.个人自评要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践行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自我对照剖析。
2.党员个人自评之后,支部书记本人或指派其他委员通报党员在思想政治、作风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在民主评议期间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为党员互评提供参考依据。
3.党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向支部进行说明,并提交书面自评报告,在组织生活会上由其他党员代为发言,组织通报和其他党员互评意见应由党支部代为转答;
三是进行民主测评。监票人一般由组织委员担任、计票人员由宣传委员担任,测评票由计票人发放并回收;
四是由上级党委与会同志做重要点评。此环节待民主测评结束收回测评票后进行;
五是由支部书记进行会议总结。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结合党员个人自评、日常工作表现、征求意见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对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格次进行确认。未设立支委的,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
第一步,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应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
第二步,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要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步,上报党委。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三、会后工作
(五)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