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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文章来源: 作者: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部门:

因蒙东呼伦贝尔金河110kv变电站移址新建工程项目用地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决定收回权属为根河市人民政府及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金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权属国有土地0.37公顷,全部为国有土地,土地现状农用地0.0674公顷(耕地0.0583公顷、农村道路0.0091公顷),未利用地0.3026公顷(草地0.3026公顷)。根河市履行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前的告知工作,被使用土地权属单位出具了《关于同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明》,决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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