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六届市委第八轮
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
进展情况报告
按照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8日至8月16日,根河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30日,根河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直属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整改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每名工作人员都能够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党工委于11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开展对照检查,直面问题不足,深刻剖析原因,积极主动认领,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有效整改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巡察问题反馈意见,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细化责任分工,亲自把关整改方案,督促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科学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将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共出台相关工作方案2个,建立制度7项,成立领导小组2个,通知调度12次,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包括7项具体问题,整改完成7项,未整改完成0项)
1.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
针对“对基层党组织指导有欠缺。六届市委七轮巡察覆盖33个党组织,普遍存在“三会一课”、发展党员不规范等基层党建方面问题。对到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也未做书面提醒”问题。一是更新《机关党组织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和督查指导细则》,对74个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全覆盖指导,并下发《关于上报党建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通知》,截至目前,69个基层党组织针对党建督查指导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二是编制印发《基层党支部工作全程纪实手册》,增加了支部大会流程、支委会流程、发展党员流程等基层党务知识,形成标准统一、操作性强的工作指南,有效夯实了党建工作基础。三是制定了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情况台账,2024年对于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融媒体在内的9个应换届的党支部下发了纸质换届提醒通知书,全年指导7个党组织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补充调整支部班子25个,合并离退休党支部,撤销2个非必要组织。
针对“督导工作责任压得不实。2023年开展两次党建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一督了之,未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问题。于10月30日下发《关于上报党建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党组织于11月底前上报整改情况,截至目前,69个基层党组织针对党建督查指导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针对“对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导致部分基层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2024年党务工作者培训,77个党支部有7个党支部无人参训,参训的70人中有13名非党务工作者”问题。一是下发《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对培训作出安排,高质量开展好视频集中培训和线下研讨交流,截至目前,市直各基层党组织已完成兜底培训,培训情况报告、研讨材料、集中培训照片及签到表等相关材料已完成归档。二是组织开展市直属机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班,市直各党组织共260余人参加集中培训,2024全年举办党务工作者技能培训、党纪学习教育党课、党建督查指导培训、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观影等各类培训班6场,线上、线下培训党组织书记、专兼职党务干部、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1800余人次。
针对“工作程序有瑕疵。2021年以来,12次发展对象批复,6次换届批复、9次支部补选委员批复等未上党工委会议研究”问题。一是对党建综合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党建督查指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于支部换届选举、补选委员、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专题讲解,强调了“先上会,后审批”的工作程序,并对2024年各类批复重新核对,确保尽数研究。二是组织党建综合办主任参加呼伦贝尔市党务骨干培训班,系统学习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相关重点工作、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基层党建工作实务实操等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和效率。
针对“对落实两件大事重视不够。未将两件大事纳入党工委会议、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对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相关规定,没有结合实际进行细致谋划,推进落实举措”问题。
一是持续学、反复学、深入学,将两件大事纳入党工委扩大会议学习,通过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要求每名工作人员对于两件大事的具体内容熟悉熟知。二是将两件大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和学习内容撰写研讨材料,做到入脑入心。
2.工作落实重形不重效。
针对“跟踪督促监督不力,2023年8月印发《关于落实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党组织12月底前要报送‘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至今未督促落实,存在以文件落实工作现象”问题。10月30日下发《关于上报“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报送学习情况,直属机关工委认真审核把关,汇总上交材料,总结梳理,了解学习情况,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到位。
针对“党建品牌重复认定,2021年12月和2022年7月先后两次重复认定市委编办党支部“优编强市,务实争先”党建品牌”问题。一是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通报党建品牌认定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整理现有党建品牌认定名单,自查是否还存在重复认定情况,检查核实其他支部党建品牌认定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其他问题。二是对全市机关党组织党建品牌进行摸排,汇总党建品牌认定名单与党建品牌创建名单,经统计,2021与2022年共开展两批党建品牌认定工作,认定单位30个;全市共有41个单位有党建品牌。经过系统整理,确保党建品牌认定与创建工作无漏洞。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1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1项,未整改完成0项)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针对“2022年以来未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未按要求开展廉洁文化活动;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不全面”问题。一是对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各项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识别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财务管理和权力运行等方面梳理廉政风险清单,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二是加大廉洁文化活动开展力度。在根森公司廉政教育基地,邀请了廉政教育基地讲解员为党员干部做廉政教育现场教学带领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展览区。在根河市委党校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专题党课。7月开展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对上半年的党纪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党纪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党务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方面及案件审理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典型案例专题学习,点对点式与涉及领域的15名党组织书记进行案例解析。三是重新制定《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制定清单内容,其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抓好作风建设等,切实做到把身上的责任压实,把制度的笼子扎紧。四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六个清单”和“一个方案”,以《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清单》《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一岗双责”清单》《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副书记岗位职责清单》《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廉政风险点清单》《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党建职责清单》,切实做到明确承担的职责职能,精准高效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以《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准确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五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会上通过《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的自查报告》《六个“责任清单”》《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和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片加强年轻干部纪律教育,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理腐败低龄化问题,紧盯年轻干部成长关键节点,以教育实效帮助年轻干部抵制歪风邪气。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0项,未整改完成3项)
班子建设有短板。
针对“党工委委员调整补充不及时。截止2024年7月,党工委委员为4人,不符合“党员在100人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规定”问题。暂未整改完毕,9月2日向市委提交《关于申请调整市委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的请示》,暂未批复原因是党工委副书记于12月调离根河,暂未给工委配备副书记,待配备后统一调整。于1月7日再次上报调整党工委委员请示并于整改期内多次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调整事宜。
针对“党工委委员履职不力。2022年以来,党工委委员杨军常年请假不参加党工委会议”问题。暂未整改完毕,9月2日向市委提交《关于申请调整市委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的请示》,暂未批复原因是党工委副书记于12月调离根河,暂未给工委配备副书记,待配备后统一调整。于1月7日再次上报调整党工委委员请示并于整改期内多次与市委组织部沟通调整事宜。
针对“纪工委发挥职能作用有弱项。纪工委于2023年7月成立至今仅有书记1人,未配备专(兼)职纪工委委员,纪工委委员由非党人员兼职,纪工委监督执纪工作开展受限”问题。暂未整改完毕,纪工委书记已调离根河,市委未给本单位重新配备纪工委书记,本单位已配备兼职纪工委委员肖迎慧同志。
三、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包括4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4项,未整改完成0项)
1.党的理论武装不扎实。
针对“‘第一议题’制度理解有偏差。2024年以来召开17次党工委会议,其中11次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没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问题。一是将2023年度下发的《关于落实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印发给全体工作人员并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对于“第一议题”制度的理解。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三是加强会议前的沟通协调,规范记录党工委会议,目前每期党工委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止目前,党工委会议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15次。
针对“对本领域本系统业务学习有欠缺。2021年以来,未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学习,也没有进行专题研究、谋划、转化”问题。一是10月23日,召开第十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直属机关工委全体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并在微信公众号上转发了此《条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研讨,将学习和研讨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和进步。二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列入每年第一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每名干部职工都能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内容。
2.档案管理有欠缺。
针对“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编制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未调整档案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以前和2021年以后,党员转入转出介绍信及发展党员材料等需要永久保存的资料未归档”问题。一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调整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小组的责任分工,加快档案工作的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明确档案的归档范围、期限及责任人,编制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确保了档案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三是支部大会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编制指南》,对本单位文件归档情况进行自查,截至目前,已将2019年以前和2021年以后,党员转入转出介绍信及发展党员材料等未归档的材料进行了归档。
针对“档案资料缺失。2021年半年党建督查指导问题清单、2021年和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发展对象批复等材料缺失”问题。支部扩大学习会上强调档案管理重要性,要求各科室规范整理和汇总需归档材料。截止目前,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2次,均已严格按照“七有”标准规范整理内业资料。2024年党建督查指导相关内业材料已全部归档,2024发展对象批复31个、积极分子批复44个均已纳入档案统计年报工作进行汇总。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7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7项,未整改完成0项)
1.工作作风不实。
针对“材料网络抄袭。2023年和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8次研讨,个别班子成员6次研讨材料全文网络抄袭,党纪学习教育研讨材料未结合工作实际;杜绝“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提醒监督卡中,出现“落实市场监督工作任务”字样”问题。一是班子成员间针对研讨材料抄袭现象开展提醒谈话。10月23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扩大)学习会,在会上党工委书记强调在未来的工作中,无论是调研报告还是研讨材料等文字起草工作,要坚决杜绝网络抄袭现象,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要对研讨材料核查是否有抄袭痕迹,工委书记会对研讨材料严格把关。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党工委书记与“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提醒监督卡制作者开展提醒谈话,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学习《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通知》,根据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实际,已重新制定《杜绝“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提醒监督卡》。
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2020年5月以来召开142次党工委会议,108次会议记录委员签字不全或未签字。电话征求意见的请假人员,记录成参会人员并发言”问题。一是为党工委会议秘书、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购置《基层党建工作实务》、《秘书工作》等专题刊物,进行会议记录指导。二是对于2024年党工委会议记录进行重新核查,确保无会议记录漏签现象。
2.机关管理有漏洞。
针对“公文运转不畅通。2024年1月至7月共收文108份,《根河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6份文件主要领导未签批;《政务公开三审三批》等27份文件主要领导人签批传阅而未传阅;《根河市老带新助苗成长实施方案》等64份文件无处理结果”问题。一是明确公文办理流程,公文传阅由专人负责,设置了AB岗,由兰志国、吕晨浩负责,规范工作流程。二是领导在岗,正常呈报,正常办理;领导外出,电话沟通,视情况办理;特殊情况如领导不在时且文件紧急,及时请示领导意见,根据领导批示办理,事后做好文件补签,将文件及时归档整理。
针对“制度落实有偏差。本单位确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未按要求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研讨”问题。一是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秩序,已明确王宁为中心组学习秘书,并已上报宣传部备案,截至目前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研讨7次并规范整理相关内页材料。二是发挥党工委监督作用,要求33个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学习情况进行反馈,并在每年年初要求各党委、党组上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底要求上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四是落实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针对“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要素缺失。印刷费、购买书籍等3 笔共计24882.5元会计原始凭证缺少经手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签章”问题。一是对2019年到2024年账户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已对全部散落凭证进行规范装订,并邀请市审计局对账本记录和凭证装订进行指导。二是将账本进行电子备份,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存储。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安排党费管理人员参加财政局统一培训,鼓励从事财务的工作人员自主学习。
针对“党费未及时上缴。2019年至 2022年,7813.70元党费未及时上缴市委组织部”问题。已于2024年12月9日补缴全数应缴未缴党费。
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022年违规使用党费34757.00元用于和市教育体育局联合举办“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市直系统乒乓球赛”问题。一是党工委书记与党费收缴和管理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党费管理人员参加根河市财务人员培训会,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责任心不强、报销依据不足等财务工作中可能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本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三是10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会上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事宜进行通报,加强了警示教育。四是规范党费使用管理程序,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有关工作的答复意见》等进行集中学习,加强对党工委党费决策和使用的监督力度,党费资金使用都上党工委会通过,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和使用。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包括6项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6项,未整改完成0项)
1.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机关支部补选程序不严谨,2023年2月和2024年3月机关支部两次增补党支部书记,均未通过党工委会议研究问题。一是党工委会上对于2023年2月和2024年3月机关支部两次增补党支部书记情况进行说明并通过。二是加强对于机关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技能提升培训班,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讲授党务知识实操。三是进一步规范机关支部工作,对于机关支部换届、补选书记、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及时向直属机关工委报批。四是支部党务工作者自学发展党员等党务知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2年和2023年度均未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优秀”党员比例100%,不符合“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求问题。一是已将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纳入直属机关工委机关支部11月支部学习内容,全体党员进行学习。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和学习《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以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和谈心谈话工作。
针对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王伟凤为非党人员,2023年至今,从事对所属支部具体分类指导工作问题。一是对人员分工进行调整,由刘悦同志主抓所属支部具体分类指导工作,王伟凤同志进行辅助。二是持续推进机关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王伟凤同志现阶段为入党积极分子,王宁同志现阶段为中共预备党员,正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进行发展。直属机关工委其他非党工作人员吕晨浩、张旭、达尔登均已提交入党申请书,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进行发展。三是建立直属机关工委发展党员培养计划,分梯队和批次有计划开展发展党员工作,预计三年内直属机关工委均为中共党员。
2.党务公开工作不规范。
针对组织机构调整不及时,2024年3月主要领导调整,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未及时更新问题。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领导调整情况更新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针对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2024年4月和5月开展的党日活动、支部工作,直到2024年7月才予以公开;2023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意见及等次未进行公开问题。用好微信公众号、党内公开、公示栏等及时公开党务信息、支部工作,党费等定期进行内部公示。
针对对公开的内容审核把关不严。2023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公开事项中,三名预备党员信息有错误问题。一是对已进行党务公开预备党员错误信息进行删除。二是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党务公开内容审核,责任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再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直属机关工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 习近平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量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以整改促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抓机关党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对标对表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高质量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确保整改走深走实。对已经整改完毕的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暂未整改完毕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注重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立规矩、促规范、提质效。
三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守好行为底线,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大严管严治,一体推进政治能力、业务能力、道德素质建设,努力锻造高质量党建工作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