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汝颖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关于将汝颖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中共根河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共青团组织推荐情况,经党员大会研究,确定汝颖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汝颖,女,汉族,大学本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2001年5月18日出生,202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根河市工青妇机关综合保障中心试用期人员。该同志于2023年12月18日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共青团组织推荐情况,经党员大会2024年6月27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郑骁烈、邴云涛。
现予备案,请审查。
中共根河市团委支部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上一篇:关于根河市团组织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情况的报告[ 07-10 ]
下一篇:共青团根河市委员会 关于三届二次全委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