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安排
全局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原原本本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成为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的过程。
1.领导班子带头学。采取领导班子工作会议学习、举办读书班和专题研讨等形式,逐条学习《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交流。对《条例》进行系统学习,党纪学习教育期间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
2.基层党组织跟进学。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结合年老体弱党员、窗口经办人员等群体的实际,灵活组织开展学习,全面覆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3.党员对照深入学。党员要抓好个人自学,制定学习计划,克服工学矛盾,发扬挤和钻的劲头,静下心来潜心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4.纪律党课推动学。结合“七一”建党节开展“书记讲党员听”,党支部书记结合医保领域廉政风险以及近年来医保领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讲1次纪律党课。
5.联系实际促进学。广大党员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大方略要求结合起来,同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将学习《条例》贯穿到重点工作、实际工作、具体岗位中,与医保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以《条例》为戒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依规依纪依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以良好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推动医疗保障领域工作创新发展取得更大突破,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触及灵魂,推动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常鸣,教育引导党员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6.制作用好警示教育资料。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参照上级纪委监委做法,结合实际,选取我局近年来发生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制作警示教育资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警示教育“精准滴灌”。
7.组织召开1次警示教育会。6月底前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注重结合我局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剖析,通过集中阅读警示教育资料、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受到教育警醒、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切实感受违纪违法带来的沉痛教训,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力。
(三)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坚持以训促学,在解读阐释、教育培训上下功夫,真正把《条例》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
8.学好权威解读。跟进学习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对《条例》的解读阐释。
9.加强教育培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突出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抓好教育培训。
三、组织领导
党纪学习教育在党支部部署安排下进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统筹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党组及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带头学、带头抓、带头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指导督促。
(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持和完善“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质量关。健全完善重大舆论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三)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
根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