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二、民生支出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根河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根河市委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的双重领导。根河市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由根河
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和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共12个,其中包括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另设机关党总支。
(1)办公室
协助市纪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审核;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审核;负责以市纪委或市纪委办公室名义单独或联合印发文件的审核;负责督促检查批办、交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机关文秘、会务、财务、机要、档案、信息、电子政务和机关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涉案款物管理、职工医保费缴纳、接待等工作。
(2)组宣部
组织工作方面: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规划的制定、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市直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及组织协调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察、考核、任免等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办事处)
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乡镇(办事处)纪委(纪工委)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乡镇(办事处)纪委(纪工委)领导班子及市直单位纪检组的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宣传工作方面:组织、指导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新闻、信息发布工作,根河市纪检监察网站的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版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指导市直有关部门重点新闻网站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工作。
(3)党风政风监督室
组织、协调全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落实及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研究分析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承担根河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指导全市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
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4)信访室
受理及转办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及转办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及转办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接待群众来访;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件,监督转办、交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负责急待查明、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问题和有关部门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5)案件监督管理室
受理、转办及督办呼伦贝尔市纪委交办件、市委领导批办件和市委管理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及案件并提出拟办意见;指导和管理各乡镇(办事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查办工作,向呼伦贝尔市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市委管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处置和查办案件情况;负责查办案件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负责全市纪检监察案件的综合分析、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办案场所安保和办案保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监督全市纪
检监督机关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承担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根河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6)第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所涉及联系乡镇(办事处)以及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相关问题的市委管理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对监督对象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组织协调对监督对象的诫勉谈话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所涉及联系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的纪律审查工作。
(7)第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纪守法情况;受理对市纪委机关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及审核对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派出纪工委和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并提出处理建议;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负责对所涉及联系乡镇(办事处)以及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相关问题的市委管理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对监督对象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组织协调对监督对象的诫勉谈话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所涉及联系乡镇(办事处)、市直部门的纪律审查工作。
(8)第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察市本级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开展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监督检查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情况,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案件,查处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负责查办、指导、督办乡镇(办事处)及市直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群体事件、失职渎职行为的调查处理;负责市委、市纪委交办的重大案件查办工作;负责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业务指导工作;受托监督、检查、考核市本级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及执行情况;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效能有关的检举、控告和投诉等工作。
负责对所涉及联系乡镇(办事处)以及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相关问题的市委管理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对监督对象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组织协调
对监督对象的诫勉谈话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所涉及联系乡
镇(办事处)、市直部门的纪律审查工作。
(9)案件审理室
按权限审理市纪委直接检查处理和乡镇(办事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纪委(纪工委)、市直单位纪检组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审理报送呼伦贝尔市委或呼伦贝尔市纪委审批的案;审理、追究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党员、监察对象的党政纪责任的案件;审查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负责对管理权限内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提出审核意见,报呼伦贝尔市纪委审批;承办市监察局给与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办理乡镇(办事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市纪委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的案件;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市纪委做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承办对乡镇(办事处)党组织政府(部门)做出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办理的申诉案件;承担市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
另设机关党支部,负责市纪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组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
本部门下属单位为:根河市审查调查保障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2 | 根河市审查调查保障中心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35.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60.43万元,增长29.78%,变动原因:在职人员、死亡人员增加、办案力度加大等,导致个人经费、抚恤金及办案经费增长。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35.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60.43万元,增长29.78%,变动原因:在职人员、死亡人员增加、办案力度加大等,导致个人经费、抚恤金及办案经费增长。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3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35.0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135.0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76.85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度在职人员、死亡人员增加,办案力度增大等,导致个人经费、抚恤金及办案经费增长。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04万元,占1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16万元,占91.55%;项目支出95.88万元,占8.45%。
图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5.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135.0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76.85万元,增长7.26%。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度在职人员、死亡人员增加,办案力度增大等,导致个人经费、抚恤金及办案经费增长。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16万元,占91.55%;项目支出95.88万元,占8.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5.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0.43万元,增长29.78,变动原因:由于本年度在职人员、死亡人员增加,办案力度增大等,导致个人经费、抚恤金及办案经费增长。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
1.纪检监察事务(20111)行政运行(2011101)。年初预算655.05万元,决算支出7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年初预算40万元,决算支出9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工作需要,新增办案经费及涉密信息系统建设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年初预算8.62万元,决算支出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的差异原因:2021年退休人员增加,使退休金增长。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年初预算73.45万元,决算支出7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使养老金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死亡抚恤(2080801)。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1.8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的差异原因:1人死亡,使抚恤金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年初预算40.41万元,决算支出4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使医疗保险增长。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57.08万元,决算支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使住房保障支出增长。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5.25万元;津贴补贴273.68万元;奖金22.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5.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8万元,住房公积金58.7万元,退休费9.31万元,抚恤金31.82万元。较上年增加44.6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死亡人员增加,使养老、医疗、抚恤金等增长。公用经
费257.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36万元;印刷费1.67万元;水费0.78万元;电费4.8万元;邮电费2.99万元;取暖费16.88万元;维修费1.95万元;差旅费100.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劳务费5.67万元,工会经费3.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6万元;其他交通费41.16万元。较上年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1.38万元,支出决算为31.3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1.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8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5万元,占99.11%;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0.8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没有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的支出,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27.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执法执勤车辆的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0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辆油费、汽修费、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7.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8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17人次。主要用于接到上级部门到我市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4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95.88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95.8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8万元,比2020年减少37.8万元,降低68.88%,主要原因是:涉密信息化系统上年度已采购,故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8.9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预算;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万元,比2020年增加28.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49万元,比2020年减少7.1万元,降低2.68%。主要包括:办公费21.36万元;印刷费1.67万元;水费0.78万元;电费4.8万元;邮电费2.99万元;取暖费16.88万元;维修费1.95万元;差旅费100.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劳务费5.67万元,工会经费3.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6万元;其他交通费41.16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较上年无变化,比2020年增加0台,较上年无变化,没有购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较上年无变化,比2020年增加0台,较上年无变化,没有购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9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购置办公设备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中央
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购置办公设备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基本能够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到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效果理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购置办公设备项目”等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文件的要求,我委编制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年初预算经费 40万元。其中为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保障上级纪委监委交办案件审查工作顺利开展,申请财政拨付的办案经费40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制定绩效目标时,不够详尽,其中经济效益应有三级指标,但却未编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制定绩效目标尽量符合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预算。
2.购置办公设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5.88万元,执行数为
5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度我委开展涉密信息建设购置等工作,该项目分别验收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共计支付55.88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分批购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过程中,存在未按时支付等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当月购置的办公设备,尽量在下月初完成支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附件1
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序号 | 项 目 | 实施部门 |
1 | 办案经费 | 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 查委员会 |
2 |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 | 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 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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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购置办公设备 | 资金总额 | 558800.00 | |
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半年(程) 指标值 | 全年(程) 指标值 |
产出 | 数量指标 | 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数量 | 20台 | |
质量指标 | 办公用品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办公用品购买的时间 | 1年 | ||
成本指标 | 购买办公用品成本控制 | 558800.00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运行 | 效果显著 | |
经济效益 | 无 | |||
生态效益 | 无 | |||
可持续发展 | 使用年限 | 6年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职工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 码 |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 | 全年预算 | 全年执行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0 | 40.00 | 40.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0 | 40.00 | 40.00 | - | 100.0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00 | - | |||||||
年度总 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建立廉洁政府提供保障,积极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 廉、干部清正,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精华党内政治生态。 | 落实好监督执纪问责、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 常运转。 | ||||||||||||
绩效 指标 (90)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 值 | 实际完 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 | 数量指标 | 全年线索处 置、立案办结、 信访举报率 | 95 | 100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工作完成度 | 100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成本指标 | 全年预算经费 | 40 | 4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我市反腐倡 廉认识度 | 效果 显著 | 100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可持续影响 指 标 | 可持续必要性 | 长期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 指标 (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干部职工满意 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 资金总额 | 400000.00 | |
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半年(程) 指标值 | 全年(程) 指标值 |
产出 | 数量指标 | 线索处置、立案办结、信访举报 率 | 95% | |
质量指标 | 工作完成度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 | ||
成本指标 | 全年预算经费 | 400000.00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对我市反腐倡廉认识度 | 效果显著 | |
经济效益 | 无 | |||
生态效益 | 无 | |||
可持续发展 | 可持续必要性 | 长期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目标群体满意度 | 90%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购置办公设备 | ||||||||||||
主管部门及代 |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 | 全年预算 | 全年执行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5.88 | 55.88 | 55.88 | 10 | 1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5.88 | 55.88 | 55.88 | - | 100.0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00 | - | |||||||
年度总 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单位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效果,保障单位全年工作 有序运行。 | 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办公正常运转,购置办公 设备。 | ||||||||||||
绩效 指标 (06)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 值 | 实际完 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 | 数量指标 | 购置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用 品数量 | 20 | 20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办公用品验收 合格率 | 100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办公用品购买 的时间 | 1 | 1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购买办公用品 成本控制 | 55.88 | 55.88 | 10 | 10 | ||||||||
效益指标 (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效 率,保障工作 运行 | 效果 显著 | 完成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可持续影响 指 标 | 使用年限 | 9 | 9 | 15 | 15 | ||||||||
满意度 指标 (10)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干部职工满意 度 | 9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