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审判刑事、民事、经济纠纷、行政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院用其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政治部,(3)监察室,(4)刑事审判庭,(5)民事审判一庭,(6)民事审判二庭,(7)行政审判庭,(8)立案审查庭(9),审判监督庭,(10)执行局,(11)法警大队,另设得耳布尔法庭,满归法庭,阿龙山法庭,金河法庭。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行政编制69人,事业编制10人。2021年调出2人,死亡1人,调入1人,考录4人,年末实有人数66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35.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82.09万元,增长15.22%,变动原因:1.新考录4名公务员以及工资增长以至于津补贴、基本工资以及社保相应增加;2.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拨付一笔信息化建设经费。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99.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46.36万元,增长13.29%,变动原因:1.新考录4名公务员以及工资增长以至于津补贴、基本工资以及社保相应增加;2.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拨付一笔信息化建设经费。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135.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927.9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7.81万元;支出总计2,135.7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7.8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0.53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支出进步较慢,2021年财政厅收回部分资金,二是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离职较多,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支出比2020年少,剩余较多。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2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2.17万元,占98.15%;其他收入35.73万元,占1.85%。
图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2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58万元,占62.33%;项目支出726.32万元,占37.67%。
图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9.9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7.81万元;支出总计2,099.9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07.8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2.67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一是新考录4名公务员以及工资增长以至于津补贴、基本工资以及社保相应增加;二是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拨付一笔信息化建设经费。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9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85万元,占61.61%;项目支出726.32万元,占38.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2.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8.55万元,增长2.08,变动原因:一是新考录4名公务员以及工资增长以至于津补贴、基本工资以及社保相应增加;二是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拨付一笔信息化建设经费。其中:
(一)公共安全
1.法院行政运行。年初预算1,853.62万元,决算支出1,89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新考录4名公务员以及工资增长以至于行政运行中津补贴、基本工资以及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拨付一笔信息化建设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增加;三是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离职较多,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支出比2020年少,剩余较多。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7.47万元、津贴补贴498.66万元、奖金20.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73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80.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43万元等,较上年减少47.23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0年退休1人,调走2人,支付了职业年金较2021年多;2.2021年绩效工资下降,津补贴支出较2020年少。公用经费15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3.5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14.5万元、物业管理费13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14.7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9.25万元、福利费1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40.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等,较上年减少2.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维修维护费支出较2021年多。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情况。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8.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万元,占96.59%;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3.4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00万元,用于购燃油、公务用车维修、公务用车缴纳保险、车辆通行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4.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8.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公务用车使用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接待43批次,共接待151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招待上级院领导用餐;二是其他法院来我院考察用餐。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8个,实施项目8个,完成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金额726.32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726.3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62万元,比2020年增加181.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公开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87.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87.66%。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12万元,比2020年减少2.47万元,降低1.55%。主要原因是:2020年维修维护费支出较2021年多。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主要是数字化文件输出管理系统和数字法庭设备,比2020年增加0.0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比2020年增加0.00台。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涉及资金72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 ”、“ 业务装备经费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 办案(业务)经费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执行效率,完成了2021年度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自评得分优秀。办案经费得到了保障、降低了一审改判率、保证了审判案件的连续性、提高了审理案件数量,资金到位率为100%,提高干警办案效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6.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 ”、“ 业务装备经费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 办案(业务)经费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等8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3.53万元,执行数为12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购置装备47套,满足单位干警的工作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略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压缩经费的使用,提高采购标准,争取花最少的钱,买最实用的物品。
2.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3万元,执行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的正常使用,满足单位干警的工作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略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压缩经费的使用,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的使用制定政策,更好的保护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
3.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信息化系统平台的正常使用,满足单位干警的工作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略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压缩经费的使用,对信息化系统平台的使用制定政策,更好的保护信息化系统平台。
4.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正常的办案工作,满足单位干警的工作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略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压缩经费的使用,在保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5.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71.6万元,执行数为142.82万元,完成预算的83.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正常的办案工作,满足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聘用制书记员流失严重,导致预算经费未能100%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提供宿舍,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
6.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正常的办案工作,满足单位干警的工作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略有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压缩经费的使用,在保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1. 业务装备经费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徐鹏18547060933 | |||||
主管部门 | 641-根河市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3.53 | 123.53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3.53 | 123.53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预算的各项支出保证了单位的基本运作,使得日常接待、审判、调解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而且随着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安检设备、审判庭、电脑、软件、数字法庭等等硬件设备短缺的实际情况下,很难满足日常审判工作所需,所以需要购置设备,为法庭的正常运行和开设数字法庭等提供了条件,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预算的各项支出保证了单位的基本运作,使得日常接待、审判、调解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而且随着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安检设备、审判庭、电脑、软件、数字法庭等等硬件设备短缺的实际情况下,很难满足日常审判工作所需,所以需要购置设备,为法庭的正常运行和开设数字法庭等提供了条件,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 10 | 41 | 41 | 10 | ||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 | 10 | 10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装备验收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10 |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 10 | 100% | 100% | 10 |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 10 | 100% | 100% | 10 | |||
100% | 10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普及率 | 10 | 90.91% | 90.91%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裁判文书上网率 | 5 | 82.31% | 82.31%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 5 | 58.72% | 58.72%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 10 | 100%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10 | 100%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2.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徐鹏18547060933 | |||||
主管部门 | 641-根河市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3 | 53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3 | 53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进行运行维护,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进行运行维护,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5 | 1178 | 1178 | 5 | ||
受理案件数量 | 5 | 1274 | 1274 | 5 | ||||
质量指标 | 一审案件改判率 | 10 | ≤1.23 | ≤1.23 | 10 | |||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5 | ≥7.26% | ≥7.26% | 5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5 | ≥100% | ≥100% | 5 | |||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 10 | ≥70.91 | ≥70.91 | 10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5 | ≥64203 | ≥64203 | 5 | |||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 5 | 55141.6 | 55141.6 | 5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率 | 10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 10 | 58.72% | 58.72%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 10 |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 10 | 100%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3. 业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徐鹏18547060933 | |||||
主管部门 | 641-根河市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 | 1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 | 1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进行维护,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进行维护,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5 | 1178 | 1178 | 5 | ||
受理案件数量 | 5 | 1274 | 1274 | 5 | ||||
质量指标 | 一审案件改判率 | 10 | ≤1.23 | ≤1.23 | 10 | |||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5 | ≥7.26% | ≥7.26% | 5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5 | ≥100% | ≥100% | 5 | |||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 10 | ≥70.91 | ≥70.91 | 10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5 | ≥64203 | ≥64203 | 5 | |||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 5 | 55141.6 | 55141.6 | 5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率 | 10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 10 | 58.72% | 58.72%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 10 |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 10 | 100%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4. 办案(业务)经费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徐鹏18547060933 | |||||
主管部门 | 641-根河市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 | 16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 | 16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5 | 1178 | 1178 | 5 | ||
受理案件数量 | 5 | 1274 | 1274 | 5 | ||||
质量指标 | 一审案件改判率 | 10 | ≤1.23 | ≤1.23 | 10 | |||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5 | ≥7.26% | ≥7.26% | 5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5 | ≥100% | ≥100% | 5 | |||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 10 | ≥70.91 | ≥70.91 | 10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5 | ≥64203 | ≥64203 | 5 | |||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 5 | 55141.6 | 55141.6 | 5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率 | 10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 10 | 58.72% | 58.72%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 10 |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 10 | 100%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5.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徐鹏18547060933 | |||||
主管部门 | 641-根河市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1.6 | 142.82 | 10 | 83.23% | 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1.6 | 142.82 | - | 83.23%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河市地域面积两万余平方公里,素有“中国冷极”之称,全年无霜期仅为70天,年平均气温﹣5.3℃,极端最低气温达﹣58℃。近年来,根河市人民法院因考走、调出、辞职、遴选等原因离开我院工作岗位的人员超过20人。且因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处高寒,招录人员存在困难,每年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中,我院上报的招录岗位都存在不能开考的问题,而审判员岗位已连续4年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结合根河法院实际工作情况,现申请聘任人员22人。 | 根河市地域面积两万余平方公里,素有“中国冷极”之称,全年无霜期仅为70天,年平均气温﹣5.3℃,极端最低气温达﹣58℃。近年来,根河市人民法院因考走、调出、辞职、遴选等原因离开我院工作岗位的人员超过20人。且因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处高寒,招录人员存在困难,每年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中,我院上报的招录岗位都存在不能开考的问题,而审判员岗位已连续4年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结合根河法院实际工作情况,现申请聘任人员22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聘用人数 | 15 | 22 | 22 | 15 | ||
质量指标 | 一审案件改判率 | 15 | ≤1.23 | ≤1.23 | 15 | |||
时效指标 | 法结案率定审限内 | 10 | 100% | 100% | 10 | |||
成本指标 | 每人年均支出 | 10 | 7.8万元 | 7.8万元 | 9 | 由于社保缴费基数较低,经费支出未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与当地社保沟通,提高社保缴费基数。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10 | ≥7.26% | ≥7.26%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裁判文书上网率 | 5 | 82.31% | 82.31%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 10 | 58.72% | 58.72%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 5 | 55141.6 | 55141.6 | 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当事人满意程度 | 10 | 100%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97 |
6.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徐鹏18547060933 | |||||
主管部门 | 641-根河市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根河市人民法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50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审结案件数量 | 5 | 1178 | 1178 | 5 | ||
受理案件数量 | 5 | 1274 | 1274 | 5 | ||||
质量指标 | 一审案件改判率 | 10 | ≤1.23 | ≤1.23 | 10 | |||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5 | ≥7.26% | ≥7.26% | 5 | ||||
时效指标 |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5 | ≥100% | ≥100% | 5 | |||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 10 | ≥70.91 | ≥70.91 | 10 | ||||
成本指标 |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 5 | ≥64203 | ≥64203 | 5 | |||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 5 | 55141.6 | 55141.6 | 5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出完成率 | 10 | 100% | 10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 10 | 58.72% | 58.72%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 10 |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 10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 10 | 100%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涉及办案(业务)的通用项目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预算的各项支出保证了单位的基本运作,使得日常接待、审判、调解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而且随着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安检设备、审判庭、电脑、软件、数字法庭等等硬件设备短缺的实际情况下,很难满足日常审判工作所需,所以需要购置设备,为法庭的正常运行和开设数字法庭等提供了条件,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院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院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积极探索提高办案效率新模式,引进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新模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1年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政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执行效率,完成了2021年度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自评得分优秀。办案经费得到了保障、降低了一审改判率、保证了审判案件的连续性、提高了审理案件数量,资金到位率为100%,提高干警办案效率。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程序办事,资金额度、项目公开。财政资金下达后,采取由下至上逐级申报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有公示要求的项目资金,按公示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收入管理方面基本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小金库的存在。支出方面基本上按年初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方面实现了归口管理,重大资料产处置建立了集体决策机制。大宗货物采购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合同管理上进行归口管理,专人管理,重大经济合同聘请了技术专家指导,增强了法律的时效性。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审结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178案件数,实际完成1458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受理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274案件数,实际完成1644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质量指标
3)一审案件改判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23%,实际完成1.23%,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4)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0.91%,实际完成70.91%,分值5,得分5。
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6)人均直接办案支出,目标值大于等于64203元/人年,实际完成64203元/人年,分值10,得分1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7)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26%,实际完成7.26%,分值5,得分5。
6、社会效益指标
8)支出完成比,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指标
9)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目标值大于等于58.72%,实际完成59.48%,分值10,得分10。
8、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目标值大于等于55141.6万元,实际完成55141.6万元,分值5,得分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1)当事人满意程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2%,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无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降低平均审理周期。2021年平均审理天数为69.98天,未达到考核指标。各庭室、局需及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加速案件审执。立案庭和三个法庭需加大速裁程序案件(包括小额诉讼程度案件)的适用比例,均衡长期未结案件的审理天数。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2021年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达59.48%,调解结案的案件,承办人要积极跟踪履行情况,与债务人积极沟通敦促,着力促进调解案件自动履行,切实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减少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数量。
(二)措施及办法。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0470-5226684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892.1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4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1,673.32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6 | 0.00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0.00 |
八、其他收入 | 8 | 35.73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97.46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76.21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80.91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927.90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1,927.90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9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207.8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207.81 |
30 | 61 | ||||
总计 | 31 | 2,135.71 | 总计 | 62 | 2,135.71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其中: | 小计 | 其中:教育收费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927.90 | 1,892.17 | 1,892.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5.73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73.32 | 1,670.14 | 1,670.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18 | ||
20405 | 法院 | 1,673.32 | 1,670.14 | 1,670.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18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947.00 | 943.82 | 943.8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18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26.32 | 726.32 | 726.3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7.46 | 66.21 | 66.2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1.2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7.46 | 66.21 | 66.2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1.25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1.2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1.2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6.21 | 66.21 | 66.2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76.22 | 74.92 | 74.9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76.22 | 74.92 | 74.9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6.03 | 54.73 | 54.7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3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0.19 | 20.19 | 20.1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0.91 | 80.91 | 8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0.91 | 80.91 | 8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0.91 | 80.91 | 8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927.90 | 1,201.58 | 726.32 | 0.00 | 0.00 | 0.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73.32 | 947.00 | 726.32 | 0.00 | 0.00 | 0.00 | ||
20405 | 法院 | 1,673.32 | 947.00 | 726.32 | 0.00 | 0.00 | 0.00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947.00 | 947.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26.32 | 0.00 | 726.32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7.46 | 97.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7.46 | 97.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1.25 | 31.2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6.21 | 66.2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76.22 | 76.2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76.22 | 76.2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6.03 | 56.0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0.19 | 20.19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0.91 | 8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0.91 | 8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0.91 | 8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892.1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5 | 0.00 | 0.00 | 0.00 | 0.00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1,670.14 | 1,670.14 | 0.00 | 0.00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0.00 | 0.00 | 0.00 | 0.00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0.00 | 0.00 | 0.00 | 0.00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0.00 | 0.00 | 0.00 | 0.00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66.21 | 66.21 | 0.00 | 0.0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74.91 | 74.91 | 0.00 | 0.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0.00 | 0.00 | 0.00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0.00 | 0.00 | 0.00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0.00 | 0.00 | 0.00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0.00 | 0.00 | 0.00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0.00 | 0.00 | 0.00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0.00 | 0.00 | 0.00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80.91 | 80.91 | 0.00 | 0.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0.00 | 0.00 | 0.0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892.17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1,892.17 | 1,892.17 | 0.00 | 0.0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207.81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207.81 | 207.81 | 0.00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207.81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0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0.00 | 63 | ||||||
总计 | 32 | 2,099.98 | 总计 | 64 | 2,099.98 | 2,099.98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资金来源 | 支出数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结余分配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代码 | 二级项目类别 | 一级项目名称 | 一级项目代码 | 基建项目属性 | 是否横向标识 | 合计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合计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合计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
小计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小计 | 其中:基本建设支出拨款 | 小计 | 财政拨款结转 | 财政拨款结余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合计 | — | — | — | — | — | — | 726.32 | 0.00 | 0.00 | 726.32 | 0.00 | 0.00 | 726.32 | 726.3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726.32 | 0.00 | 0.00 | 726.32 | 0.00 | 0.00 | 726.32 | 726.3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5 | 法院 | 726.32 | 0.00 | 0.00 | 726.32 | 0.00 | 0.00 | 726.32 | 726.3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26.32 | 0.00 | 0.00 | 726.32 | 0.00 | 0.00 | 726.32 | 726.3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502 | 业务装备经费 | N64100100003564 | 其他项目 | 业务装备经费 | 非基建项目 | 否 | 123.53 | 0.00 | 0.00 | 123.53 | 0.00 | 0.00 | 123.53 | 123.5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502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N64100100003564 | 其他项目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非基建项目 | 否 | 142.82 | 0.00 | 0.00 | 142.82 | 0.00 | 0.00 | 142.82 | 142.8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502 |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 N64100100003561 | 其他项目 |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 非基建项目 | 否 | 50.00 | 0.00 | 0.00 | 50.00 | 0.00 | 0.00 | 50.00 | 5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502 | 办案(业务)经费 | N64100100003564 | 其他项目 | 办案(业务)经费 | 非基建项目 | 否 | 16.00 | 0.00 | 0.00 | 16.00 | 0.00 | 0.00 | 16.00 | 1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502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 N64100100003561 | 其他项目 |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 非基建项目 | 否 | 53.00 | 0.00 | 0.00 | 53.00 | 0.00 | 0.00 | 53.00 | 5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40502 |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 N64100100003561 | 其他项目 | 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 非基建项目 | 否 | 1.00 | 0.00 | 0.00 | 1.00 | 0.00 | 0.00 | 1.00 | 1.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892.17 | 1,165.85 | 726.32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670.14 | 943.82 | 726.32 | ||
20405 | 法院 | 1,670.14 | 943.82 | 726.32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943.82 | 943.82 | 0.00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26.32 | 0.00 | 726.3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6.21 | 66.21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6.21 | 66.21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6.21 | 66.21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74.92 | 74.92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74.92 | 74.92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4.73 | 54.73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0.19 | 20.19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0.91 | 80.91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0.91 | 80.91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0.91 | 80.91 | 0.00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30103 | 奖金 | 20.33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0704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3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0.2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6.21 | 30206 | 电费 | 9.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00 | 30207 | 邮电费 | 0.3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4.73 | 30208 | 取暖费 | 14.5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0.19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3.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80 | 30211 | 差旅费 | 13.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80.91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14.7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8.43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6.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12 | 对企业补助 | 0.00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9.25 | 31204 | 费用补贴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11.56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0.0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0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0.32 | 39906 | 赠与 | 0.00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1,008.73 | 公用经费合计 | 157.12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2.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为空表。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2.本部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为空表。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10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行次 | 财政拨款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预算数 | 支出统计数 | 预算数 | 统计数 | ||
栏 次 | 1 | 2 | 3 | 4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 | — | — | — |
(一)支出合计 | 2 | 88.00 | 88.00 | 88.00 | 88.00 |
1.因公出国(境)费 | 3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85.00 | 85.00 | 85.00 | 85.00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5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85.00 | 85.00 | 85.00 | 85.00 |
3.公务接待费 | 7 | 3.00 | 3.00 | 3.00 | 3.00 |
(1)国内接待费 | 8 | — | 3.00 | — | 3.00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9 | — | 0.00 | — | 0.00 |
(2)国(境)外接待费 | 10 | — | 0.00 | — | 0.00 |
(二)相关统计数 | 11 | — | —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2 | — | 0 | — | 0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3 | — | 0 | — | 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4 | — | 0 | —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5 | — | 18 | — | 18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6 | — | 43 | — | 43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7 | — | 0 | — | 0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8 | — | 151 | — | 151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9 | — | 0 | — | 0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20 | — | 0 | — | 0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1 | — | 0 | — | 0 |
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 ||||
公开11表 | ||||
部门:根河市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行次 | 统计数 | ||
栏 次 | 1 | |||
一、机关运行经费 | 1 | 157.12 | ||
(一)行政单位 | 2 | 157.12 |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3 | 0.00 | ||
二、资产信息 | 4 | — |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5 | 18 |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6 | 0 |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7 | 0 | ||
3.机要通信用车 | 8 | 2 | ||
4.应急保障用车 | 9 | 0 | ||
5.执法执勤用车 | 10 | 14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11 | 2 |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12 | 0 | ||
8.其他用车 | 13 | 0 | ||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 | 14 | 2 | ||
(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 15 | 0 | ||
三、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 16 | — | ||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 17 | 181.62 | ||
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 18 | 181.62 | ||
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 19 | 0.00 | ||
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 20 | 0.00 | ||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 21 | 159.21 | ||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 22 | 159.21 |
2021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涉及办案(业务)的通用项目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预算的各项支出保证了单位的基本运作,使得日常接待、审判、调解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而且随着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安检设备、审判庭、电脑、软件、数字法庭等等硬件设备短缺的实际情况下,很难满足日常审判工作所需,所以需要购置设备,为法庭的正常运行和开设数字法庭等提供了条件,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院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院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积极探索提高办案效率新模式,引进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新模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1年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政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执行效率,完成了2021年度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自评得分优秀。办案经费得到了保障、降低了一审改判率、保证了审判案件的连续性、提高了审理案件数量,资金到位率为100%,提高干警办案效率。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程序办事,资金额度、项目公开。财政资金下达后,采取由下至上逐级申报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有公示要求的项目资金,按公示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收入管理方面基本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小金库的存在。支出方面基本上按年初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方面实现了归口管理,重大资料产处置建立了集体决策机制。大宗货物采购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合同管理上进行归口管理,专人管理,重大经济合同聘请了技术专家指导,增强了法律的时效性。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审结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178案件数,实际完成1458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受理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274案件数,实际完成1644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质量指标
3)一审案件改判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23%,实际完成1.23%,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4)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0.91%,实际完成70.91%,分值5,得分5。
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6)人均直接办案支出,目标值大于等于64203元/人年,实际完成64203元/人年,分值10,得分1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7)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26%,实际完成7.26%,分值5,得分5。
6、社会效益指标
8)支出完成比,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指标
9)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目标值大于等于58.72%,实际完成59.48%,分值10,得分10。
8、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目标值大于等于55141.6万元,实际完成55141.6万元,分值5,得分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1)当事人满意程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2%,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降低平均审理周期。2021年平均审理天数为69.98天,未达到考核指标。各庭室、局需及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加速案件审执。立案庭和三个法庭需加大速裁程序案件(包括小额诉讼程度案件)的适用比例,均衡长期未结案件的审理天数。
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2021年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达59.48%,调解结案的案件,承办人要积极跟踪履行情况,与债务人积极沟通敦促,着力促进调解案件自动履行,切实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减少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数量。
2021年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根河市地域面积两万余平方公里,素有“中国冷极”之称,全年无霜期仅为70天,年平均气温﹣5.3℃,极端最低气温达﹣58℃。近年来,根河市人民法院因考走、调出、辞职、遴选等原因离开我院工作岗位的人员超过20人。且因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处高寒,招录人员存在困难,每年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中,我院上报的招录岗位都存在不能开考的问题,而审判员岗位已连续4年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结合根河法院实际工作情况,现申请聘任人员22人。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提高书记员办案效率、保障书记员各项保险、公积金按时按数缴纳、保证审判案件的连续性。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书记员办案效率,增强书记员业务能力水平,督促认真做好排期、送达、记录、装卷等具体工作,提高打字速度,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文书,积极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当好审判助手。保障聘任制书记员专项经费的使用,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7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1.6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7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1.6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4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2.82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聘任制书记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年初资金支出排在自治区前列,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了聘任制书记员办案经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聘任制书记员人员流动性较大,有些聘任制书记员考入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造成本单位人员的人才缺失。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书记员办案效率,增强书记员业务能力水平,每年按照自治区政策及时发布招聘职位,增强书记员的双语能力。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聘任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开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我院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对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院部门管理制度及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聘用人数,目标值等于22人数,实际完成21人数,分值10,得分9.55。
2、质量指标
2)一审案件改判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23%,实际完成1.23%,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4)年人均经费,目标值等于7.8万元,实际完成6.49万元,分值10,得分8.32。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5)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目标值大于7.26%,实际完成7.26%,分值10,得分10。
6、社会效益指标
6)支出完成比,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指标
7)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目标值大于58.72%,实际完成59.48%,分值10,得分10。
8、可持续影响指标
8)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目标值大于55141.6万元,实际完成55141.6万元,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当事人满意程度,目标值大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19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聘任制书记员以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评先及发放绩效工作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高于应聘人员数的20%。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予以续聘和发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放年底绩效工资。
2021年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保证了单位的基本运作,使得日常接待、审判、调解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而且随着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安检设备、审判庭、电脑、软件、数字法庭等等硬件设备短缺的实际情况下,很难满足日常审判工作所需,所以需要购置设备,为法庭的正常运行和开设数字法庭等提供了条件,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信息化设备的采购严格执行财政采购标准,积极组织设备的验收与维护,加快智慧法院的建设进程,完善信息化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完善办案装备、实现法庭科技化、打造智慧法庭,改造软硬件设施,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提高干警对办案装备的满意度,提高干警办案效率。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1年业务装备费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合理配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我院购置了项目主要用于打印机笔记本等设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服务费,OA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显示屏,安全体系建设设备等。,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执行效率,完成了2021年度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自评得分优秀。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排在自治区前列,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装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法庭装备老旧,且有时候信号不好,开庭时出现技术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检查法庭装备、设备,完善办案装备,实现法庭科技化。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程序办事,资金额度、项目公开。财政资金下达后,采取由下至上逐级申报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有公示要求的项目资金,按公示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收入管理方面基本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小金库的存在。支出方面基本上按年初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方面实现了归口管理,重大资料产处置建立了集体决策机制。大宗货物采购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合同管理上进行归口管理,专人管理,重大经济合同聘请了技术专家指导,增强了法律的时效性。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受理案件数量,目标值等于1274案件数,实际完成1458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审结案件数量,目标值等于1178案件数,实际完成1644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质量指标
3)一审案件改判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23%,实际完成1.23%,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4)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目标值大于70.91%,实际完成70.91%,分值5,得分5。
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6)人均直接办案支出,目标值大于64203元/人年,实际完成64203元/人年,分值10,得分1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7)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目标值大于7.26%,实际完成7.26%,分值5,得分5。
6、社会效益指标
8)支出完成比,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7、生态效益指标
9)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目标值大于58.72%,实际完成59.48%,分值10,得分10。
8、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目标值大于55141.6万元,实际完成55141.6万元,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1)当事人满意程度,目标值大于90%,实际完成9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降低平均审理周期。2021年平均审理天数为69.98天,未达到考核指标。各庭室、局需及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加速案件审执。立案庭和三个法庭需加大速裁程序案件(包括小额诉讼程度案件)的适用比例,均衡长期未结案件的审理天数。
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2021年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达59.48%,调解结案的案件,承办人要积极跟踪履行情况,与债务人积极沟通敦促,着力促进调解案件自动履行,切实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减少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数量。
2021年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保证案件审判的正常进行。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执行效率,完成了2021年度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自评得分优秀。办案经费得到了保障、降低了一审改判率、保证了审判案件的连续性、提高了审理案件数量,资金到位率为100%,提高干警办案效率。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院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积极探索提高办案效率新模式,引进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新模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5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5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5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1年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政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执行效率,完成了2021年度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自评得分优秀。办案经费得到了保障、降低了一审改判率、保证了审判案件的连续性、提高了审理案件数量,资金到位率为100%,提高干警办案效率。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程序办事,资金额度、项目公开。财政资金下达后,采取由下至上逐级申报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有公示要求的项目资金,按公示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收入管理方面基本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小金库的存在。支出方面基本上按年初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方面实现了归口管理,重大资料产处置建立了集体决策机制。大宗货物采购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合同管理上进行归口管理,专人管理,重大经济合同聘请了技术专家指导,增强了法律的时效性。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审结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1178案件数,实际完成1458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受理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1274案件数,实际完成1644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质量指标
3)一审案件改判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23%,实际完成1.23%,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5)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目标值大于70.91%,实际完成71%,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6)人均直接办案支出,目标值大于64203元/人年,实际完成64203元/人年,分值10,得分1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7)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目标值小于等于7.26%,实际完成7.26%,分值5,得分5。
6、社会效益指标
8)支出完成比,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7、生态效益指标
9)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目标值大于58.72%,实际完成59.48%,分值10,得分10。
8、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目标值大于55141.6万元,实际完成55141.6万元,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1)当事人满意程度,目标值大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降低平均审理周期。2021年平均审理天数为69.98天,未达到考核指标。各庭室、局需及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加速案件审执。立案庭和三个法庭需加大速裁程序案件(包括小额诉讼程度案件)的适用比例,均衡长期未结案件的审理天数。
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2021年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达59.48%,调解结案的案件,承办人要积极跟踪履行情况,与债务人积极沟通敦促,着力促进调解案件自动履行,切实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减少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数量。
2021年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涉及业务装备的通用项目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预算的各项支出保证了单位的基本运作,使得日常接待、审判、调解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而且随着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安检设备、审判庭、电脑、软件、数字法庭等等硬件设备短缺的实际情况下,很难满足日常审判工作所需,所以需要购置设备,为法庭的正常运行和开设数字法庭等提供了条件,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排在自治区前列,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装备。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完善办案装备、实现法庭科技化、打造智慧法庭,改造软硬件设施,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提高干警对办案装备的满意度,提高干警办案效率。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3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3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3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1年业务装备费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合理配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我院购置了项目主要用于打印机笔记本等设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服务费,OA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显示屏,安全体系建设设备等。,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执行效率,完成了2021年度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自评得分优秀。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排在自治区前列,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装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法庭装备老旧,且有时候信号不好,开庭时出现技术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检查法庭装备、设备,完善办案装备,实现法庭科技化。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程序办事,资金额度、项目公开。财政资金下达后,采取由下至上逐级申报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有公示要求的项目资金,按公示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收入管理方面基本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小金库的存在。支出方面基本上按年初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方面实现了归口管理,重大资料产处置建立了集体决策机制。大宗货物采购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合同管理上进行归口管理,专人管理,重大经济合同聘请了技术专家指导,增强了法律的时效性。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购置设备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140台(套),实际完成140台(套),分值10,得分10。
2)政府采购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20,得分20。
2、质量指标
3)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设备故障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0%,实际完成10%,分值10,得分10。
5)设备质量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4、成本指标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6、社会效益指标
6)设备利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指标
8、可持续影响指标
7)设备使用年限,目标值大于等于5年,实际完成5年,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8)使用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降低平均审理周期。2021年平均审理天数为69.98天,未达到考核指标。各庭室、局需及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加速案件审执。立案庭和三个法庭需加大速裁程序案件(包括小额诉讼程度案件)的适用比例,均衡长期未结案件的审理天数。
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2021年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达59.48%,调解结案的案件,承办人要积极跟踪履行情况,与债务人积极沟通敦促,着力促进调解案件自动履行,切实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减少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数量。
2021年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预算的各项支出保证了单位的基本运作,使得日常接待、审判、调解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而且随着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加,安检设备、审判庭、电脑、软件、数字法庭等等硬件设备短缺的实际情况下,很难满足日常审判工作所需,所以需要购置设备,为法庭的正常运行和开设数字法庭等提供了条件,为老百姓起诉提供了基本保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将不断提高,达到100%,使我们可以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补充了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保障了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进信息公开,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院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积极探索提高办案效率新模式,引进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新模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5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5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5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1年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政法机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执行效率,完成了2021年度执行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自评得分优秀。办案经费得到了保障、降低了一审改判率、保证了审判案件的连续性、提高了审理案件数量,资金到位率为100%,提高干警办案效率。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程序办事,资金额度、项目公开。财政资金下达后,采取由下至上逐级申报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有公示要求的项目资金,按公示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收入管理方面基本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杜绝了小金库的存在。支出方面基本上按年初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方面实现了归口管理,重大资料产处置建立了集体决策机制。大宗货物采购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合同管理上进行归口管理,专人管理,重大经济合同聘请了技术专家指导,增强了法律的时效性。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受理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1274案件数,实际完成1458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审结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1178案件数,实际完成1644案件数,分值10,得分10。
2、质量指标
3)一审案件改判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23%,实际完成1.23%,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4)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目标值大于70.91%,实际完成70.91%,分值5,得分5。
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6)人均直接办案支出,目标值大于64203元/人年,实际完成64203元/人年,分值10,得分1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指标
7)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目标值小于等于7.26%,实际完成7.26%,分值5,得分5。
6、社会效益指标
8)支出完成比,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7、生态效益指标
9)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目标值大于58.72%,实际完成59.48%,分值10,得分10。
8、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目标值大于55141.6万元,实际完成55141.6万元,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1)当事人满意程度,目标值大于90%,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降低平均审理周期。2021年平均审理天数为69.98天,未达到考核指标。各庭室、局需及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加速案件审执。立案庭和三个法庭需加大速裁程序案件(包括小额诉讼程度案件)的适用比例,均衡长期未结案件的审理天数。
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2021年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达59.48%,调解结案的案件,承办人要积极跟踪履行情况,与债务人积极沟通敦促,着力促进调解案件自动履行,切实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减少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