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根河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根河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今年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为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开展执法检查。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全面检查条例实施情况,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推动条例贯彻执行,为我市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检查重点
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是我市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法律法规的情况。执法检查内容: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单位履行职责情况。重点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常态化推进工作情况;更高起点、更高水平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做情况。
(二)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开展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情况;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及成效等情况。
(三)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巩固和发展情况。重点检查协调民族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等情况;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情况;培养和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情况。
(四)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民族地区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情况。
(五)民族团结进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重点检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各民族干部熟练掌握、带头执行民族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执法检查分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专项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
1、8月中旬,市人大民侨外委提出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2、组成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古香莲副主任带队,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负责人、民委主要负责人及市级、乡镇级人大代表(2-3名)为组员,实施执法检查工作。
3、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
8月下旬,各乡镇办事处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于8月30日前将本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发至邮箱ghrd123@163.com。(自查自纠情况除检查内容外,还需写明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执法检查阶段
1、9月初,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赴各乡镇、办事处开展实地执法检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2、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并由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汇总,形成执法检查综合报告。
(四)专项审议阶段
1、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执法检查综合报告,提交主任会议讨论。
2、10月下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3、10月末,由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整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五)整改落实阶段
1、10月底前,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书面整改措施报告,并按监督法规定事先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意见。
2、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意见建议得到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执法检查中的各项活动。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落实好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自查自纠,要做到边查边改。
2、突出检查重点,注重检查实效。执法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我市相关工作的经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点,着力解决影响我市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3、相关职能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的检查,认真解决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有效实施。
4、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公开透明。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法律法规,强化职能部门的履职能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的浓厚氛围。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名单
组 长:古香莲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孟海梅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卜德华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行程安排
9月4日(星期一)
9:00 赴金河进行执法检查
14:30 赴阿龙山进行执法检查
17:00 抵达满归入住
9月5日(星期二)
9:00 在满归镇开展执法检查
9月6日(星期三)
9:00 赴敖乡进行执法检查
14:30 赴得耳布尔镇进行执法检查
9月7日(星期四)
9:00 赴好里堡、河西办事处进行执法检查
14:30 赴河东、森工办事处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