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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志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点击数: 字体:

根人常字20226

 

关于胡志文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根河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2022322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胡志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

张华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

赵鹏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余朝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洪家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綦元庆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蕾同志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许国令同志任市公安局局长;

王艳荣同志任市民政局局长;

常莉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王守柱同志任市财政局局长;

曹庆春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秦建国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思义同志任市农牧水利科技局局长;

松岭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颜玉英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阳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仲华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兴伟同志任市审计局局长;

刘海鹏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耀海同志任市统计局局长;

胡耀臣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莹莹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子鉴同志任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李晓峰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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