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志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人常字〔2022〕6号
关于胡志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胡志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
张华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
赵鹏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余朝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洪家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綦元庆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蕾同志任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许国令同志任市公安局局长;
王艳荣同志任市民政局局长;
常莉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王守柱同志任市财政局局长;
曹庆春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秦建国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思义同志任市农牧水利科技局局长;
松岭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颜玉英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阳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仲华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兴伟同志任市审计局局长;
刘海鹏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耀海同志任市统计局局长;
胡耀臣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莹莹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子鉴同志任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李晓峰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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