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管理规范
根河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管理规范
一、经费保障。
行政机关应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组织保障机制。
(一)应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应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应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三、人才保障机制。
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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