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医保局政策解读制度
根河市医保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解读范围。出台局机关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三条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局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
第四条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股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相关股室在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市医保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市委、市政府办审查。
第五条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六条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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