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根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11月17日在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根河市国资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根河市国资国企基本情况

2019年末我市共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8户,其中根河市大林公共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型企业,其余7户小微企业分别是:根河市污水处理厂、根河市民航机场、根河市林业苗圃、根河市敖鲁古雅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河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河市冷极圈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根河市河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小微企业中根河市冷极圈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混改企业,根河市污水处理厂、根河市林业苗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列入统计编报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269,518.81万元,负债总额为57,813.4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11,705.34万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99.17%,企业营业总收入2,645.11万元。企业利润总额为8,914.34万元。实际上缴税收119.86万元。

除根河市敖鲁古雅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数据会计期间报表延续性因素影响和根河市河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呼伦贝尔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汇总统计未将数据纳入2019年度统计报表范围外,其余六家市属国有企业均已列入2019年度统计编报范围。

(一)根河大林公共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情况

根河大林公司于2016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95万元,职工人数1072人,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为供热、供水、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服务等。大林公司下辖具有法人资格且独立经营的七家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总额为25,528.89万元,负债总额为8,449.9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7,078.91万元。企业营业总收入2,501.31万元。应缴税费110.44万元,企业利润总额为-1,582.30万元。

(二)根河污水处理厂国有资产经营情况

根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为2012年11月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现有职工18人,企业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污水管线安装和水质化验、污水管线维修,运营模式为企业运行。污水处理厂的工作人员编制在根河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总额为14,968.38万元,负债总额为1,183.6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3,784.75万元。企业营业总收入79.73万元。企业利润总额为10,578.11万元,剔除历年工程帐并入企业基本帐形成的盈利后企业实际亏损为131.9万元。

(三)根河冷极圈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经营情况

根河市冷极圈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控股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共有在职职工10人,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总额为2,016.39万元,负债总额为89.7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926.62万元。企业营业总收入56.5万元。企业利润总额为-73.65万元。

(四)根河敖鲁古雅民航机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经营情况

根河敖鲁古雅民航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家首个通用航空短途载客运输试点项目,在根河航空护林机场的基础上改扩建后于2011年9月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目前公司共有在职职工13人,该公司全年依靠中小机场补贴维持运营。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总额为273.93万元,负债总额为58.5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15.35万元。企业营业总收入1.11万元。应缴税费9.42万元,企业利润总额为-86.54万元。

二、国资监督管理情况

根河市国资委认真落实根河市委、政府对国资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资监管效能和国有企业发展活力的全面提升。目前市国资委与市财政局机构合并,下设国资委综合办公室,承担所监管企业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和处置、承担建立健全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及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等国有企业监管工作。

(一)积极进行风险排查,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按照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加强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19年全面开展了根河市国有企业重大债务风险排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国资委要求进行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按季度梳理汇总市属企业资产负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严控债务风险,2019年根河市市属国有企业全年未出现不良负债。

(二)不断深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国企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公车制度改革,制定了《根河市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市属企业法制建设,提升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依法治企能力。三是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严格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杜绝企业发生清单中列出的“禁止类”、“限制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和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四是深刻认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违规经营投资界限,认真做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扎实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能

高度重视年度企业国有资产数据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督促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年度资产数据统计质量逐年提高。按照呼伦贝尔市国资委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得到了有效保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国资监管工作机制尚需完善。目前我市国资委与财政局机构合并,没有独立的国资监管机构,目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机构职能上下不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不一致、行权履职规范不统一”的状况,另外国资管理经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也同时客观存在,特别是面对日益繁重的国资国企改革任务,亟需补充专业人才,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增强管理队伍力量。

(二)国有企业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个别企业经营管理不够灵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健全,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不够强,风险防控体制缺失,内部管理较为低效。

(三)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尽合理。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要为承担政府授权范围的公益性企业和融资平台型企业,企业产业结构不优,盈利能力严重不足,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小、弱、散、亏”和国有独资企业“一股独大”的局面亟需改善。

四、其他说明事项

2019年根河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汇总数据为零,当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国资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国企改革,构建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二)进一步增进企业党组织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企业党委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企业公司章程,确保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中的作用得到落实。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呼伦贝尔市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推进和落实我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沟通,紧密配合,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共同做好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

(四)全力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推动企业和各相关部门按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力争2020年底基本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

(五)继续加强对国有企业负债管控,防止债务风险发生。积极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跟踪推进企业存量资产的盘活工作,为化解政府性债务提供有效举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项报告制度,严格履职,以推动企业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完善监管体制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重点,切实落实国资监管要求,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