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街道办事处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8+N”、《根河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政策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 2021年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根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科学精准做好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防止疫情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压实“四方责任”。在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办事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各部门、各社区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集中统一、运行高效的指挥体系。压实党委和属地责任,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压实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条块结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把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健全多触点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机制,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管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促进人员、货物安全有序流动。
(三)坚持多病共防,强化重点时段防控。加强鼠疫、流感及其他冬春季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确保有序有效有力应对新冠肺炎、鼠疫、流感和其他冬春季传染病疫情。
(四)坚持精准处置,实现有效救治。认真落实“四早”措施,加强社区精准防控。按照“早、小、严、实”处理原则,做好疫情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春运春节防控。
1.人员管控措施。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就地过年不流动。如已来(返)我市的,须在我市执行“14+2”的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节期间原则上就地过年不流动。特殊情况确需来(返)我市的,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我市执行“14+2”的管控措施,即“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人员春节期间跨省(区、市)来(返)我市的,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减少人员流动。鼓励企业将工人留在当地过春节,尽量减少跨省市、盟市、旗县人员流动。鼓励中小学校和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校返岗。倡导广大市民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旅行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往来,如确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向所在社区登记、报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带头在本地过节,如确需离开本市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3.减少旅途风险。交通运输场站春运期间加强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列车、长途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劝导乘客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走动和聚集。
4.减少人员聚集。春运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各部门、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大型年会、培训、团拜、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各商业机构不举办线下大型聚集性的展销、促销等活动。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提倡广大市民从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聚餐、聚会,提倡在家吃年夜饭、团圆饭,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者不得参加。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商场超市、酒店餐厅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人员管理,防止聚集。
5.加强个人防护。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要戴口覃,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有发热等症状后要自我隔高和报告.要曼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落实人员防护举措.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后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6.加强社区管理。严格管理从境外、口岸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做好摸底排查、登记和健康监测。严格症状监测,组织两委成员、社区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腹写等消化道症状的居民进行排查。并要求居民主动就医和报告。严格物品管理,对进入社区的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快递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7.预防境外人员输入风险。坚定不移落实“双稳”方针,继续做好入境及相关人员的精准防控,按要求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相关人员带疫回家。严格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保证从“国门”到“家门”的绝对安全。
8.预防进口货物输入风险。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物流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车辆、冷藏集装箱等运输装备的消毒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特别是对直接接触冷链物品的搬运工人、出入库装卸工人、驾驶员等,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和健康监测。在冬春季低温条件下,需警惕冷链食品外的其他进口货物病毒输入风险。
(三)防范市内疫情发生
9.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各部门各社区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态势,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多渠道预警触发机制,并保证预警可靠性和灵敏性。要按照“四早”要求,认真开展症状监测、人群核酸监测、环境核酸监测、药品销售监测及舆情监测等各项监测工作。通过积极开展监测预警工作,切实提高实施分析和预测预警的能力,以便于及早发现疫情,及时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的进步扩散蔓延。
10.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医院(医务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养老机构、福利机构以及监管场所等机构进一步规范人员进出管理,严格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健康监测与管理,做好失能半失能人群日常管理等工作。农贸市场开办者要完善公厕和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加强公共区域通风和清洁消毒。落实经营者摊位日常保洁制度,市场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落实车站、 机场、农贸市场、商场、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和汽车、火车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措施,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图书馆、博物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采取限量开放、预约开放、错峰开放、有序开放、加强全流程监管,及时疏导,避免聚集。宾馆酒店落实体温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11.重点人员和环境监测。按照《自治区人员环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相关单位扎实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同时将配合相关单位对春运保障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场所进行检查,对入境货物存放场所、集装箱、公路口岸货车等加强环境监测。
12.社区防控与服务。社区在办事处安排下,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落实社区防控,做好主动排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民警等在社区防控中的作用、做好社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社区防病知识宣传、居民科学个人防护、环境卫生整治、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外来人员的管理,以及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等的健康监测。落实限制人员聚集、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四、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疫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以疫情防控指挥部为依托,加强统筹领导指挥调度,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对发生疫情的区域实行精准封控管理,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工作,迅速查清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
(二)严格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确诊病例数量合理确定隔离人员规模,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坚决做到集中隔离、应隔尽隔,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严格隔离防疫管理,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健康检测工作。做好隔离点服务保障,及时向隔离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和中医药蒙医药等服务。
(三)及时公开发布疫情信息。要及时、规范做好疫情防控预警信息发布。保证发布疫情信息并确保发布信息的严肃、权威、统一。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生聚集性疫情后,及时转播网络直报,市人民政府权威信息,新闻发布会。同时,通过多种方式解释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及时回应涉疫热点问题,做好社会舆情引导。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办事处、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充分认识做好春运春节、元宵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力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夺取春运春节、元宵节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社区的冬春季疫情防控方案,强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确保人员队伍、防控物资、临时隔离场所,全员核酸检测场所等落实到位。
(三)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各部门、各社区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我境外公民保护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意见》、《呼伦贝尔市加强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8+N”等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排查、再培训、再演练,进一步梳理疫情防控中的问题、短板、漏洞,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演练和整改。街道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将继续对各社区冬春季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