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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党的政策、方针,组织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并实施监督。

2、管理街道办经济,组织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3、负责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自治权益,并帮助解决困难。

4、负责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公德,法制教育,警民共建,普及公民文化教育,组织好群众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

5、负责辖区区内城市管理和监察工作。

6、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城市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

8、依法完成兵役登记、征兵工作任务。

9、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5人,事业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实有人员11人,事业编实有人员12人。共有退休人员19人。长期聘用社区工作人员21名。(二)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河西街道办事处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根河市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90.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4.1万元,下降5.82%,减少主要是由于行政编刘媛媛调出,人员减少1人及上年结转专项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资金减少。

支出预算390.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4.1万元,下降5.82%,减少主要是由于行政编刘媛媛调出,人员减少1人及上年结转专项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资金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9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40万元,占比93.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26.74万元,占比6.85%,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9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40万元,占比92.38%;项目支出29.74万元,占比7.6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支出336.48万元、机构运转经费23.92万元(包括:办公费0.75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0.7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取暖费18.09万元、工会经费1.19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79万元)、专业活动费用29.74万元(包括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资金17.74万元、基层政权建设资金9万元、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万元、增加公用经费1万元)”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90.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6.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80.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07万元。主要用于减少了上年结转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和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减少人员经费,行政编和网格员各减少一人以及社区21人社保费用调整款类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5.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7万元。主要用于将社区21人的养老保险从一般公共服务类调整至社会保障就业类计算。

3、卫生健康支出24.70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1万元。主要用于将社区21人的医疗保险从一般公共服务类调整至卫生健康支出计算。

4、城乡社区支出17.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7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活动,该专项资金改变了类款项,从一般公共服务类调整至城乡社区支出。

5、住房保障类21.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刘媛媛调至市委办,人员减少导致预算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5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019万元,下降0.1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7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019万元,下降0.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减少0.05 万元,下降2.72%,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019万元,下降0.11%。减少主要是由于提倡勤俭节约。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92万元,比上年24.27万元减少0.35万元,减少1.44%。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0.75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0.7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取暖费18.09万元、工会经费1.19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7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1辆,车辆为满足日常工作所需,与上年无变化;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琦      联系电话:0470-522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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