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得耳布尔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项措施落实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维护校园及其周边的良好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得耳布尔市场监督管理所明确职责,采取三项措施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排查隐患;二是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流通经营者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按照放心食品超市自我公开承诺活动要求,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放心食品自我承诺,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经营放心食品;三是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应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应对企业及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截止目前,得耳布尔辖区已有1所学校(幼儿园)及40家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已全部落实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供稿:杨双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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