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农牧、水利、扶贫的综合管理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和根河市关于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各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农蓄水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牧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完善农村牧区经营管理体制,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农牧业执法体系;指导和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农牧民筹资酬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4.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定农牧业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指导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主要畜产品质量升级;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畜牧业优化区域布局,指导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奶业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牧业生产预警监测及防灾减灾工作。
6.负责拟定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计划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计划;指导乡镇企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识)的生产技术指导和认证;指导农牧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8.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认可、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组织开展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的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生物安全工作;负责职业兽医的管理。
10.管理农牧业和农村牧业经济信息工作;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业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市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分工组织实施农牧业重大专项科研;组织实施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引进农牧业先进技术,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新品种保护。
12.组织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村牧区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实施农牧业资源区划、生态农牧业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宜牧滩涂、宜农宜牧湿地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工作;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业权益,行驶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
14.制定并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工作;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发展与利用;指导农牧业水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5.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拟订全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区域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国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6.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
1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节约用水政策,拟定节约用水的政策、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引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验收。
18.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
19.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市水政检查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协调并仲裁乡镇办事处间的水事纠纷。
20.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小型水利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国家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21.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河流、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助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22.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23.组织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防治及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并定期公告;负责市本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24.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2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区域内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根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6.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7.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开展有关扶贫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及横向经济协调;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引进、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全市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标准;拟定、调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的数量、范围。
2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统计与检测工作。
30.承担组织制订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的职责;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3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我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3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7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2018年农牧业水利局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政府机关人员17人、工勤3人);事业编制10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6人;财政补助人员83人)
实有人员98人,其中:行政人员人员16人(政府机关人员13人、工勤3人);事业8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1人;财政补助人员61人)
实有退休65人,遗属人员7人
(二)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根河市与水资源开发研究所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 | 根河市农牧业机械管理站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根河市草原工作站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4 | 根河市种子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根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 | 根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7 | 根河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8 | 根河市河道堤防管理段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9 | 根河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0 | 根河市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155.8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1.9 万元,增长3.8 %,增加主要是由于2018年预算增加了2017年部分调资。
支出预算 6241.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632.99 万元,增长288 %,增加主要是由于2017年激流河治理工程由于天气原因,林地手续繁琐,工程进度未达到预期要求(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防汛岁修;根河、激流河治理工程;水利发展资金);预留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经费(畜间布病防控经费;动物疫病补助经费);还有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晚(中央农业生产救灾);未履行招投标手续及手续不全(非工程措施、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这些项目全部在2018年完成。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1155.8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55.85 万元,占比 18.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5085.43万元,占比 81.5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6241.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28.14 万元,占比18 %;项目支出 5113.15 万元,占比 8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项目支出主要有激流河治理工程、动物防疫、非工程措施、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155.85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55.8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5085.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346.9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9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5.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匹配部分。
3、农林水支出674.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4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机关运行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72.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5.4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匹配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注:如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12万元,比上年减少 6.38万元,下降 3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注:增减变化需说明有关情况
2、公务接待费 0.24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16 万元,下降 40 %。本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厉行节约的政策,减低了三公经费中招待费的支出。注:增减变化需说明有关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8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22万元,下降 3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8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6.22 万元,下降 36%。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制定了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严格规范用车,车辆燃油费及修理费预计都比2017年有所减少。
注:增减变化需说明有关情况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7.04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28 万元,增长(下降) 0.6 %。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新考录公务员,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5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51 万元(集中供热取暖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624,02,388.63元,其中流动资产53,379,349.46元;固定资产9,023,039.17元。固定资产中
房屋3,199.40平方米、价值2,774,219.62元(办公用房2,919.40平方米、价值2,676,619.62元;业务用房70平方米、价值19,600.00元;其他210平方米、价值78,000.00元)
车辆 13 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
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512,424.7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根河市农牧业水利局2018年预算安排专项经费27.72万元:(1)为确保我市畜禽疫病防治,预算安排动物防疫疫苗用款4万元;(2)2016年聘用村防员中先后有4名村防员被查出感染布病,为确保患病村防员正常生活及及时治疗预算安排患病村防员生活补贴及治疗费等23.72万元,其中:患病村防员生活补助12万元(2500.00元/人月);患病村防疫员治疗费9.29万元,患病村防员养老保险2.43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