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国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根人常字[2021]17号
关于许国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根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许国令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王守柱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海鹏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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