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河市区污水收集率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环审〔2020〕017号
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送的《根河市区污水收集率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项目总投资793.74万元,改造污水管网6850延长米、检查井513座、化粪池37座以及路面开挖恢复工程,惠及兴安东区、兴安西区、林业A区、阳光家园、凌云小区(花园街)、新财政家属楼、水利局家属楼、住建综合楼、爱民小区、统建17#、民政福利院家属楼、林海小区、美林15号楼北段等13个区域,共计58栋楼3150户住户。 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企业:
1、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中对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工程竣工后,你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局备案,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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