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业担当使命 强化监督保障执行 为推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同志们:
我受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稳步迈进。
(一)强化政治监督,“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五年来,市纪委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坚定履职自觉,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自觉筑牢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等落实情况,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立案20件,党纪政务处分31人次,组织处理56人次,通报曝光8期12人次,切实强化了政治监督。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次,通报曝光4人次,保障了党中央政令畅通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探索同级监督,发挥协助职责定位,提请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84人次,确保了“两个责任”有效落实。积极开展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协助市委细化整改措施81项,处置问题线索7件,立案2人次,组织处理1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提醒谈话12人次,通报1人次,集体约谈12人次,下发监察建议6份,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确保了巡视巡察的政治效果。全市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
(二)坚持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
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惩治力度。五年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81件,处置问题线索633件,立案1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0人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29人次,采取留置措施4人次,移送司法机关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98万元。承办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2件,立案2人次,留置2人次,收缴、暂扣违纪违法资金人民币2358万元、美金4万元、港币73.7万元,查封房屋3套,突破呼伦贝尔市涉煤领域零立案。组建煤炭专班协助上级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6件,查处22人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了腐败行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
切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和以案促治,积极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化。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48份。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通过整章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以制度建设筑牢“不能腐”的防线。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警示教育宣讲、庭审观摩、廉政专场演出等系列活动,持续推进廉政教育入脑入心。每年协助市委召开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络公众号等宣传引导作用,发布廉政教育信息439期1710条,努力营造“不想腐”的氛围。
(三)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敏感时段和重要节点,采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监督检查61轮次,组织处理48人次,下发整改通知单34份。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创建“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实现“三务”公开监督“数字化”“实时化”。采取“末端工作法”,变“上访”为“下访”,直奔基层、直抵一线,开展下访活动27批次,排查信访举报26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关,回复廉政意见215批次3893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提拔、调整到新任职岗位工作的10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为2818名领导干部、监察对象建立了廉政档案。狠刹恶意举报歪风邪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6名干部澄清正名,努力构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环境。
(四)站稳人民立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突出抓好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处置民生领域问题线索11件,立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次,组织处理15人次;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件,立案1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次,组织处理2人次;完成上级交办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信访件11件,初核了结5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次,组织处理4人次,收缴违纪资金77.95万元,办结率100%,有效地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2020年,我市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中,群众满意率97.34%,位居呼伦贝尔市第2名。
(五)完善监督体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自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面落实改革各项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既定改革任务。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强化,实现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干部和检察机关转隶干部交叉配备,做到了人岗适应,纪法衔接,达到“1+1>2”的效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派出监察办公室,配齐专职监察员9名,聘任监察联络员25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选聘8名社会各界代表担任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虚心听取其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深化政治巡察,巡察监督质量稳步提升
坚守政治巡察职责定位,实现了巡察全覆盖,努力做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强化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巡察机构上下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根河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提升了巡察监督质量。完成了对91个党组织的巡察工作,五届市委巡察覆盖率达到100%,共发现问题819个,移交问题线索60件,立案审查7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次,组织处理13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人次。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整改问题660个,追缴资金22.95万元,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3个党组织给予全市通报,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七)加强队伍建设,履职能力显著增强
注重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了政治过硬的忠诚队伍。深化全员培训,组织培训29期、培训1144人次,参与上级各类专项培训61人次,调训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161人次,形成了全员办案、一专多能、专兼结合的格局。我市纳入自治区纪委监委“百千万人才工程”执纪监察尖兵3名,执纪监察合格人员48名,打造了本领过硬的担当队伍。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全面自查自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安全文明办案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客观公正、秉公执纪,打造了廉洁自律的干净队伍。
五年来,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深刻体会到:一是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必须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二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必须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为战略目标,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做到反腐为民、反腐惠民,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四是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革新观念,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以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为根本保障,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道理,着力提升纪检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党内生活不严肃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旧突出,净化政治生态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业务水平亟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目标和任务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及根河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为保障根河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深化政治监督,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清醒认识作风建设存在的复杂性,必须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主动监督、跟进监督。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政治责任,健全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积极探索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
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聚焦政策扶持、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继续抓好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时查处政法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对主动投案者依法依规从宽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者严肃处置。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坚决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办案“双安全”。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以案促改查找制度缺失、监督缺位,推动审批监管、工程建设、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坚决杜绝同类违纪违法问题重复发生,实现信访举报清仓见底,真正做到以案促治。
(三)持续正风肃纪,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要下大力气净化政治生态,下决心整治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从严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搞变通、打折扣,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严重阻碍地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和频次,重点查处享乐奢靡、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督促市直各部门细化作风建设制度措施,列出负面清单。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以内生动力和外部压力推动党员干部把作风建设的责任扛起来。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促进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
(四)秉承为民情怀,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以监督检查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为切入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司法公正、执法精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体验式监督、蹲点式监督。重点查处行政审批单位、窗口单位工作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全面梳理排查未办理的信访举报,分期交办清扫、领导包案督办。巩固“三务”公开再监督工作成效,严查“三务”公开不及时、假公开等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及时处置巡察移交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提升巡察的社会效果。
(五)坚持精准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积极探索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有机结合,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关键环节,推动粗放监督向精准监督转变,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精准发力放大监督成效。坚持客观公正,把精准思维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综合考量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精准问责,做到宽严适度,突出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抓实日常监督,坚持预防和惩治并重,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规范实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监督正向激励作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发挥利剑作用,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全市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量开展六届市委巡察工作。立足常规巡察,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促进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融会贯通,强化与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严密有效的巡察监督体系,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压实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统筹衔接,提升巡察成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
(七)推进改革创新,增强治理效能
坚持严字当头,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压实党组织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完善派驻监督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努力提升派驻监督的质效。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工)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机构的指导。探索实践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室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释放贯通推进、同向发力的叠加效应。加快“智慧纪检监察”建设,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大数据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深度融合。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落实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对接机制,在执纪执法中充分尊重和保障合法民事权利,稳妥有序地推进纪委监委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
(八)狠抓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政治机关定位,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党建工作实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信号灯”“马上办”“成绩单”意识。深化全员培训、实战练兵,打牢监督执纪的政治根基及业务本领。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严肃处理、坚决问责;对跑风漏气、徇私舞弊、办人情案、关系案的,严厉惩处、坚决调离;对以案谋私、知法犯法的,从严从重、依法查处,不断加大自我净化力度,以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立足新起点,迈向新征程,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锐意开拓进取,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篇章,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