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考勤制度
社区考勤制度
1、社区居委人员的考勤,由社区副书记负责记载,按月计结,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特殊情况应延长工作时间及周六、周日加班工作,季节变化根据街道办事处通知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2、请事假应征得主任同意,请病假应及时告知,履行请假手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外出三天以上的应向街道报批。累计请事假超过三十天以上者,取消本人社区分类定级奖金(奖金的50%上交办事处,另50%调剂给本居委会其他工作人员)。累计请事假超过九十天者,取消年末考核资格。
3、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相互转告去向,以便随时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