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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社区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居委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抓好社居委一班人的政治思想建设。
2、全面规划社居委工作,抓好社居委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
3、定期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组长会议。
4、切实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上情下传和下情上达工作。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岗位职责

1、当好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参谋和助手,主任不在岗位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2、除做好分管工作外,协助主任完成社区各项工作,帮助和指导各工作委员会及居民小组的工作。

  3、协助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及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积极发展社区服务等公共福利事业。

  4、负责各种资料、数字的积累和保管,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社区居委会委员岗位职责

1、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完成分管的工作,做好相关的资料、数字积累和保管,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认真贯彻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决定,圆满完成主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3、协助主任、副主任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各下属委员会及居民小组的工作;
  4、积极协助主任协调社区单位和社区内服务单位的关系,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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