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市直各部门、派驻市直各部门纪检监察组,市属各企业:
近年来,根河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动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强化警示震慑,现将查处的1 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8 年3 月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市场监督所在办理北敖森林动物园营业执照注册过程中未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以及营业场所进行认真审核,致使此营业执照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河东市场监督所在企业注册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根河市北敖森林动物园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注册核准及经营场所存在错误。2020 年9 月,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主要责任人孙玉芝政务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根河市纪委监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河东市场监督所所长于水生、副所长邵长生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案例反映出我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严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涉企服务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安排,夯实责任,强化担当,进一步优化审批、强化监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政商交往和服务企业中树立亲清观念和法纪意识,以务实作风、实际行动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持续加大对窗口单位、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明察暗访力度,紧盯“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问题,坚决查处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树牢服务大局意识,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