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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根河市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坚守职责使命  强化担当作为

奋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根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根河市委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202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满意率位居呼伦贝尔市第2名,群众满意度为97.34%

(一)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确保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有力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通过中心组研讨学、个人综合学、网络运用学等多种形式,铸牢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专题研讨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五中全会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立足监督职责,注重抓好落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决履行对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强化政治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坚决纠治错误行为,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年查处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个,立案5件,处分14人次,组织处理20人,通报曝光3期10人。将纪律挺在疫情防控一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其中1人受到党纪政务双重处分),针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通报曝光5期4约谈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

(二)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不”一体机制不断完善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政治定力,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4件,立案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协调公安机关采取网上追逃措施1人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3人次。组建煤炭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根河工作专班,选派42人次参与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大案要案,承办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3件,首次承办根河市纪委监委留置案件,破除呼伦贝尔市涉煤领域零立案、零留置问题,暂扣违纪违法资金人民币1468.005万元、美金4万元、港币73.7万元,查封房屋3套。

持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落实,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和以案促治。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特点和成因,督促案发地区、部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全年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0份,不断强化刚性约束、逐步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机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坚持综合分析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全面客观研判我市政治生态,提出整改纠偏意见建议,形成《根河市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推进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成果及时转化。突出教育挽救、正心治本的政治功能,2019年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6人

切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廉政文化宣讲、廉政书画作品征集等活动,时刻绷紧党员干部廉政之弦。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全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曝光身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事实,达到震慑一片、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充分发挥网络公众号的宣传引导作用,全年发布稿件134期570余条,其中,呼伦贝尔市级采用95篇,自治区级采用30篇,新浪网、新华网人民网强国论坛等新媒体转载85篇,进一步营造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三)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精准监督年”活动为契机,将“精准”二字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敏感时段和重要节点,采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措施,持续加大“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开展监督检查20轮次,下发整改通知单24份,谈话提醒21人次。积极开展“三务”公开再监督工作,开设纪委监督端口,实现数据监督“电子化”“实时化”。认真执行“末端工作法”,直奔基层、直抵一线,开展下访活动13批次34人次,排查信访件13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回复廉政意见50批次728人次。

(四)集中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坚持把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摆在突出位置,督促全市人防项目大起底、大清查。重点检查易地建设费少缴、漏缴、不缴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7次,督促人防部门下发催缴通知书91份,完成26个项目,590.81万元的易地建设费追缴工作。针对人防系统催缴不及时、追缴不力问题以事立案。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针对上级交办的两轮次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信访件,立案5件,给予留党察看1人次,党内严重警告2人次,政务撤职1人次,记过2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谈话提醒2人次,收缴违纪资金77.954万元,“微腐败”大清扫案件办结率、反馈率均为100%。在查处得耳布尔镇人大主席团原主席张某某违纪违法案件中,依据相关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其党纪政务处分,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风险环节和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药安全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办医疗领域刘某、王某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暂扣涉案资金138万余元  

(五)坚守政治巡察职责定位,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着重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了五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任务,发现问题191个,问题线索7个。完成对全市66个基层单位和25个社区的巡察工作,巡察覆盖率100%。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改进巡察反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成38家被巡察单位督查评估工作,整改问题362个,追缴资金8万余元,整改率100%,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举措,完成5项改革任务。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置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确保职责更加聚焦、力量更加集中。全力打造与巡察机构上下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根河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提升巡察监督质量。

(七)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提

注重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制度,突出特色,打造2个党建工作品牌,持续深化“最强党支部”建设。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以案代训、以案练兵,开展全员培训12个班次367人次,参与上级各类专项培训24人次,调训轮训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14人次。进一步激发干部内动力,为青年干部成长搭建平台,推荐选拔优秀干部到关键岗位任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全面自查自纠,严防“灯下黑”。

一年来,在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与党的重托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三不”一体机制认识不足,对党员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党员干部对制度的约束视而不见,我行我素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发挥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对基层热点难点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举措;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的问题认识不足,查办经济领域深层次腐败问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根河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市“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定不移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情况的政治监督。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改革、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意识形态、新时代民族工作等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督查问责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政治责任,加强巡察整改落实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有访必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从严从快处置各类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以及干扰、阻挠、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严惩不贷。进一步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认真执行《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工作作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律,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生态领域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抓好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深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落实政法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行动要求,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推动开案培训标准化、安全监管信息化、督导检查常态化,坚决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办案“双安全”。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查调查工作促进问题整改、制度完善、教育引导等作用,坚决防止同一地区、部门、单位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真正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坚持不懈纠治“四风”,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领导干部抓起,深化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机关中存在的“四官”“四为”问题,对贯彻落实中的“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等突出表现,盯住不放、严肃惩治。坚持抓细节、抓具体,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肃惩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整治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和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树牢宗旨意识,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四)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对民生热点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加强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不断健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进一步规范各地区、各部门“两个责任”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绝不手软,确保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一抓到底。高质高效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有效利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再监督综合平台,巩固深化“三务”公开再监督工作。持续开展“清风干部”评选,探索监督执纪监察新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五)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苦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供销体系提级交叉巡察。组织开展五届市委巡察“回头看”,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研究制定《六届根河市委巡察工作方案》,为下一轮巡察工作谋好局、起好步。压实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统计、群众等监督有效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促进各类监督融会贯通,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实效。坚持严字当头,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政治引领作用,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监督融入治理全过程,增强专责监督的推动作用,持续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推动“四个全覆盖”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抓实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用好“末端工作法”,直奔基层、直抵一线,一查到底、一探究竟。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做到宽严适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规范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真正为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实现“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工)委、监察办公室、派驻机构的领导。配合做好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试点工作。探索实践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协作配合机制,释放贯通推进、同向发力的叠加效应。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大数据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深度融合。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落实监察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对接机制,在执纪执法中充分尊重和保障合法民事权利。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持续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做到纪法双施双守。

(八)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实现理念、工作、文化深度融合。加强实战练兵与调查研究,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全员培训,探索专业性、专题性、实效性业务培训新模式。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自我净化力度,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以纪检监察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坚持刀刃向内,大力整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以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这次全会为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在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根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圆满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保障根河市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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