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请销假、考勤制度自查实施方案
根卫办字〔2021〕74号
关于严格落实请销假、考勤制度自查
实施方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根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根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的监察建议》(根监案〔2021〕5号)文件要求,为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制度执行,净化工作风气,优化营商环境,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请销假制度执行力为重点,着力解决部分干部在思想、纪律、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廉洁自律。
二、自查整改重点
主要自查执行考勤制度不严格,存在请假单位无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根人社字〔2011〕17号)(简称《通知》)时间或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故旷工情况但未按照《规定》扣除相应工资;不按照《规定》要求及时销假;缺岗和迟到早退;签到签退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干部职工不遵守考勤制度,不履行签到程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等问题。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组织学习,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22日-4月 9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请销假和借调工作的通知》(根组发〔2014〕26号)等相关制度规定,提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要及时对照市监委《监察建议》中关于未正确履行请销假手续、未严格执行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是办理延迟退休的干部职工),结合单位实际对职工请销假情况进行自查统计。
二是严格问责,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4月10日-4月19日)。市卫健委将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对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和签到签退制度执行情况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严肃追责,在严肃惩处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系统通报曝光。
三是查缺补漏,完善提高阶段(2021年4月20日-4月 26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梳理查找出来的问题,从机制上、制度上分析查找原因,属于有制度而没有坚持执行的,要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制度的执行;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健全和完善;属于没有明确制度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切实从制度机制建设及执行上抓好整改落实。
四、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颜玉英
副组长:赵 炜
成 员:李 强
百 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党政办公室,于4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及台账签字盖章后报至市卫健委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百音 ,联系电话:5234205 。
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