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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3月2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交通运输局是根河市人民政府主管的负责公路建设、公路养护、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标准、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交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相关规划,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2. 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交)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全市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指导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办县乡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4. 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按权限负责农村客运站的申请工作。

5. 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

6. 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按职责权限承担行政审批、许可等工作。

7. 承担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8. 承担行业军民融合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交通运输局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根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人员编制为9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名,机关人员编制8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行政人员在职6人,其中工勤人员在职1人,机关人员在职5人,退休5人纳入社保管理。

根河市交通运输服务发展中心事业编制7人,在职0人。

根河市公路养护管理站事业编制7人,在职7人,退休7人纳入社保管理。

另外2020年由原根河市公路工程监督检查站和根河市公路养护管理站转隶到根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人,编制和人员已经调出,但经费渠道暂未变更,仍在本单位预算和决算支付,按人员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实有在职人数为19人。

(二)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交通运输局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没有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根河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根河市公路养护管理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根河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29.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34万元,下降2.7%,减少主要是由于有人员退休,纳入社保管理,财政预算只支出项目外工资部分。

支出预算229.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34万元,下降2.7%,减少主要是由于有人员退休,纳入社保管理,财政预算只支出项目外工资部分。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2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9.24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2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24万元,占比10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9.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9.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和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2.卫生健康支出7.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

3.交通运输支出195.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在职职工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9.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3万元,下降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3万元,下降7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3万元,下降71%。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由于疫情工作需要,公车使用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本年预算无此类情况。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8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退休,相应预算经费减少。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0.57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30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取暖费5.97万元、差旅费0.30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7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执法执勤和综合执法用车1辆。本部门房屋建筑面积1478.8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478.80平方米,价值250.0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无绩效目标设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贵春        联系电话:0470-523696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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